中央银行新年指出,反洗钱工作没有效果:该行被罚款2890万元,有14位负责人被罚款61.5万元。

原标题:央行新年之剑指无效的反洗钱活动:该行被罚款2890万元,有14人被罚款615,000


  罚款总额逐年增加。

  反洗钱处罚正在进一步加强。

2月5日,央行在2021年对中信银行未能按要求履行客户鉴定义务; 无法保留客户标识信息,并且交易记录; 未能按要求提交大笔交易报告以及可疑交易报告;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交易和其他四项违法行为,罚款2890万元。

处罚采用了“双重处罚”制度,对此事件负责的14人被罚款615,000。 具体来说,赵同伟(当时中信银行零售银行常务副总经理)对前三起违法行为负责,并处罚款八万元; 金新年(然后中信银行公司银行部门总经理)严颖(当时中信银行国际商务部副总经理刘凡义(当时中信银行电子银行单元总经理助理)第三人负责第一幕行为,分别罚款35,000元; 徐震(当时中信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和尚伟(当时中信银行合规部副总经理)两人分别为后两个行为负责,分别处以4.5万元罚款; 谭芳(当时中信银行经营管理第二,三项由部门总经理负责,并处罚款7万元; 中信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闫美子负责第1项和第4项,罚款4.5万元; 李荣(当时为中信银行合规部总经理)和康静(当时为中信银行)私人银行前两个部门均由部门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分别罚款4.5万元。 吴军(当时是中信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和冷伟(当时是中信银行软件开发中心的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黄开华(当时的中信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统助理)三人负责第3项,每项罚款25,000元; 张明(当时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统)负责第1和第3项,罚款6万元。

《 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发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央广播公司的一份报告,中信银行回应称,这是央行于2019年对中信银行进行检查的结果。接受在检查过程中,本行本着“互相推导,相互推论”的原则,积极进行整改。工作。 到目前为止,具体问题已基本纠正。 本行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央银行的反洗钱法规,促进反洗钱风险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

  近年来,中央银行在反洗钱领域的监管不断加强。

2021年2月1日,中央银行联合外汇兑换政府发布《反洗钱与反洗钱恐怖主义资助工作指南(试行)”,该文件指出,银行对跨境商业洗钱和恐怖分子融资风险的识别,评估,监督和监测控制工作,应贯穿整个跨境业务处理,包括客户背景调查,业务审查,持续监控,信息保留和报告等。

2021年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发布了《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自我评估指南》,要求所有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2021年自我评估体系内按照《指南》的要求制定或修改风险,并在2022年底之前完成符合《指南》的全面风险自我评估。

根据中央银行的官方网站,到2020年,中央银行及其共有417个反洗钱机构和相关负责人受到反洗钱行政处罚。 共处以罚款733项,罚款总额约6.28亿元,其中机构罚款约6.08亿元,个人罚款约2000万元。 与2019年相比,洗钱券的总数增加了近25%,罚款总额约为2019年的三倍。

央行于2020年底发布的《 2019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指出,2019年,央行对1744个志愿机构进行了全系统反洗钱执法检查,并对违规行为处以罚款的反洗钱法规,共罚款2.15亿美元。 元,同比增长13.7%,基本实现了“双罚”。 其中,对违法违法机构525家,依法惩处,罚款2.02亿元; 处罚个人838人,罚款1341万元。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负责人:DF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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