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隐瞒核事故,日本似乎一直在这样做
[Global Times reporter Song Haibo]日本政府最近决定从福岛核电站排放核废水太平洋此举引起了邻国的强烈反对。 作为遭受核攻击并了解核废料危害的国家,日本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 实际上,只要回顾一下日本核工业的发展历史,就不难发现,日本核电工业和政府数十年来对核安全问题的一再忽视,隐瞒和不作为是根本原因。福岛核事故的后果。 既然日本政府决定将核废水排入太平洋,恐怕正是这种一贯的态度。
日本于1955年开始开发和利用原子能。当年,日本国会通过了《原子能基本法》,其中规定,原子能的使用应仅限于和平目的,而“民主”则应遵循三项原则,独立和开放”。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自那时以来,日本在开发和利用原子能方面违反了三项原则。
自1966年正式商业运营以来,日本核电一直笼罩在事故阴影之中。1970年,关西电力公司在福井县建立了美滨核电站。 仅仅三年后,1973年3月,在美滨核电站的1号炉中发生了一次燃料棒损坏事故。当时,核电站的工作人员发现两根拆卸下来的燃料棒的上部已损坏。 他们检查了熔炉,发现一些燃料棒碎片无法取出。
事故发生后,关西电力公司选择隐藏该事故,直到1976年底才被发现。关西电力公司的解释是“该事故并非在运行过程中发生,而是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生的,损坏的零件将不再使用。” 该公司以此为借口,宣布无需向日本政府报告,也无需出国。 上市。 但是专家很快批评说,即使在大修过程中,油条碎片也会产生强烈的辐射。 此外,本应监督大修过程的官员没有向上级报告该事件,这是一个严重的疏忽。
正是这种掩盖和错误报道整个身体内部和外部的态度,导致美滨核电站在随后的30年中连续发生事故。 1991年2月,美滨(Mihama)核电厂的第二个机组损坏了蒸汽热管,导致55吨冷却水和少量放射性物质的泄漏。 但是,尽管关西电力在其随后的报告中宣布要提高蒸汽发生器的安全性,但它并未采取任何实质性行动。 结果,2004年在美滨核电站发生了另一起事故。3号机组的冷凝器水管突然爆裂并喷洒。 高达270摄氏度的高温蒸汽散发出去,在这里工作的12名工人立即死亡,另有7人受伤。 此后,关西电力公司承认该反应堆27年来没有更换冷却水管道,而且由于冷却水的长期腐蚀,该管道很可能会泄漏,最终导致事故。
西方电力公司是“榜样”,其他电力公司也自然会效仿。 据统计,从1978年到2006年,过去30年来,日本主要核电厂发生了数十起不同程度的事故。 其中,仅发生了20起严重事故,例如反应堆控制杆的释放或错误插入。 反应堆控制棒是用于控制核反应速度的关键设备。 如果将控制杆拉出的时间过长,可能会导致核材料的临界事故。 在这20起事故中,东京电力公司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和第二核电站占其中的7起。 其中,日本有史以来第一次核反应堆临界事故发生在福岛第一核电站的3号机组上。 1978年11月2日,由于操作失误,将3号机组的5个控制棒从反应堆中拉出。 事故发生在早晨3点,但直到上午10点,在经验丰富的经理的控制下,控制棒才慢慢恢复到炉中。 在此期间,反应器处于临界状态长达7个半小时。 事发后,东京电力公司篡改了工作日志并隐藏了事发。 直到2007年才揭晓。东京电力公司对此的回应令人惊讶地与关西电力公司一致:“当时没有要求我们承担举报义务的要求。”
1998年,福岛第一核电站重现了控制棒逃逸事故,这次是大规模的:在4号机组大修期间,意外地将所有137个控制棒中的34个拔出,持续了50分钟。 此事也被隐藏起来,直到2007年才揭晓,东京电力公司还没有完全披露这两次事故的细节。
此外,日本其他电力公司的核电站也经常发生事故,但大多数事故都选择隐瞒事故。 例如,1998年北陆电力的滋贺核电站1号机组和1991年中部电力的滨冈核电站3号机组均发生了控制杆释放事故,均未报告,仅多年以后才报告。 一个国家的核电行业在处理事故方面一直保持高度的“无报告,无补救和无作为”的一致性。 然后,在一个容易发生地震和海啸的国家中,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反应堆可以想象是否会再次发生诸如熔化之类的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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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