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示范区生态环境“统一标准”再次升级

首批发布3项技术规格

综合示范区升级生态环境的“统一标准”

发布日期:2021-04-22 08:45
信息来源: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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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一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开发示范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现场监测技术规范》。 《长三角生态绿色综合开发示范区污染源废气》和《长三角生态绿色综合开发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技术规范》三个综合示范区技术规范,标志着生态示范区环境标准的统一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为了实现生态环境的综合管理和控制,“统一标准”是基础。 此次发布的综合示范区的三项技术规范,是长三角生态绿色综合开发示范区“统一标准”的组成部分,是“统一监测”的重要基础和“统一执法”的技术支撑。 ”。 这三项技术规范的发布与实施,将为开展相关工作打下基础,为在长三角地区的进一步推广打下基础,也为打赢蓝天防务战争提供了支持。

导航监视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用于大气环境监视的新技术。 一般而言,这是一种在步行过程中通过快速监控设备显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连续空间分布的技术,对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实现精确的可追溯性和联合执法已成为重要的技术。 方法。 《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综合开发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航行监测技术规范》是国内首项挥发性有机物航行监测技术规范,规范了用于监测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的设备性能。有机化合物。 这些指标及其测试方法,质量控制要求和安全保护要求将为大气VOC的精细管理和控制以及精确的环境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固定来源的现场监测行为守则和质量控制是当前环境监测过程中的薄弱环节。 《长三角生态绿色综合开发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是国内首个以“现场监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技术规范。现场监控。 该规范将有助于统一示范区的现场监测行为,有效提高固定污染源监测的数值质量,同时增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第三方的现场监测技术能力。示范区的党组织。

开展空气污染预报是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实现全面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手段。 《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综合开发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是我国第一项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 它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内容,方法,程序,发布和评估,这是第一次。 创新地,我们采用了跨区域轮换负责人来进行预测工作。 该规范将为管理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空气污染控制措施提供更有效的技术支持。

“这三个标准都是针对当前环境空气监测和管理的重要领域,与人民健康息息相关。它们是未来长三角地区需要统一的领域。当时,这些标准不仅涵盖了现场监控的全部内容,而且反映了现场监控的新要求。” 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张中伟说,例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实时监测技术规范》就是要快速掌握动态有机物的动态空间分布和分布。工业园区,化学工业和其他工业中的化合物。 污染特征。 当前,上海,苏州和嘉兴已经进行了导航监视实践,但是仍然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的引入解决了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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