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职清单
(于2021年4月2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
豁免:
杜学义担任黑龙江省监事会成员;
潘斌担任大兴安岭监事会成员的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于2021年4月2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
约定:
杜学义是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总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官。
批准任命:
栾福成为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首席检察官。
刘超是大庆市人民检察院首席检察官。
邵海峰是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首席检察官。
童瑞波是呼玛县人民检察院的首席检察官。
豁免:
李艳梅出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审庭副庭长。
批准豁免:
姜炼,大庆市人民检察院首席检察官。
张海滨的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首席检察官一职;
邵海峰是呼玛县人民检察院首席检察官。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于2021年4月2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
约定:
牟景峰,大兴安岭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部门负责人。
顾新宇,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二刑事法庭庭长。
夏炳松,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民事审判庭庭长。
王国兴是大兴安岭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董龙涛,洪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海滨是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总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
刘延军,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宗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官。
郭卫东是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总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农垦分局检察官。
刘雪,宝泉岭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岩,徐斌,于光益和黄润涛是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局检察委员会委员。
豁免:
丁睿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的职位;
刘宗亮,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二民事法庭庭长,法官;
夏秉松,大兴安岭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
顾新宇担任大兴安岭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副庭长;
穆景峰,大兴安岭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民事法庭副审判长。
张平在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的职务;
吴平平担任宝泉岭人民法院法官的职务;
周洪涛的职务为副院长,司法委员会委员和九三人民法院法官;
侯以强在中国三分之九的人民法院担任法官的职位;
孙承福担任遂北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职务;
张岩担任黑龙江省林区法院副院长,司法委员会委员,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李正新和X光庭在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的职务;
徐兆玉担任亚布力人民法院海林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
马季江担任亚布力人民法院法官的职位;
梁守振担任东方红人民法院法官的职务;
王长青和高辉在Nu和河人民法院的职务;
童瑞波,王静,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官。
刘江担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建三江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王慧林遂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朱林浩Su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韩永本(Han Yongben)担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王培强在东方红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职位;
孙立新担任长江人民检察院首席检察官。
马宁担任副总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局检察官;
韩立华担任齐齐哈尔市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
张小军是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
(主编:王思迪,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