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和其他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不再包含在绿色债务支持范围内

原标题:煤炭和其他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不再包含在绿色债务支持范围内

央行4月21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并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缩写为“绿色债券”目录(2021年版)”)。

人们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绿色债券是指使用募集资金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并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偿还本息的证券。按约定。

负责人说那个人银行,国家发改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内绿色债券管理部门制定和修订了绿色债券相关管理办法,各级地方政府制定了绿色债券激励机制,发布了相关的扶持政策,合格的市场主体等金融机构,企业和上市公司发行绿色债券筹集的资金,投资于绿色债券市场的各种类型的投资主体以及分配各种类型的绿色债券资产,都需要参考“绿色债券目录(2021年版)”。

此外,“绿色债券目录(2021年版)”在四级分类的绿色债券支持范围内不再包括煤炭和其他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 该负责人认为,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煤等化石能源本质上是高碳排放项目,国际主流绿色债券标准并未将其纳入支持范围。 “绿色债券目录(2021年版)”在支持范围内不再包括此类项目,这使我国的绿色债券标准更加规范和严格,并与国际主流标准保持一致。

该负责人强调,清洁生产和有效利用煤炭及其他化石能源对现阶段促进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实现碳峰值和碳中和目标,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与有关部门共同坚持安全第一,节能第一的原则,积极研究过渡性金融的有关标准,并充分考虑设计使用寿命和现有投资项目的折旧。 在此前提下,设计稳定的过渡路径,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能源系统和耗能产业向有序,渐进的绿色过渡。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负责人:DF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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