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实行规范化直接财政资金机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和进一步实施规范化的直接财政资金机制,更好地利用财政资金在造福企业和人民中的作用。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今年将对直接机制进行规范。 与去年不同,直接资金都是增量资金。 资金全部纳入直属范围,资金总规模达2.8万亿元。 目前,中央政府已安排直接资金2.6万亿元,其中有2.2万亿元用于资金使用者。 下一步,首先,我们必须突出使用直接资金的关键点。 着眼于促进经济稳定和加强,直接资金被用作抵消某些阶段性政策“撤退”影响的重要措施之一,并继续主要用于支持市场主体确保就业和民生,从而使资金流向人民的希望和企业的期望。 方向和领域以及基层工资保险业务,将更多的财政资源集中用于增加对基础民生的投资,如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健和基本住房,并支持农田水利建设。 第二,我们必须督促地方政府做好发行和使用剩余直接资金的工作,以确保有关政策及时生效。 指导地方政府在中央直接资金的基础上扩大地方财政资金的直接覆盖范围。 省级政府应当继续作为“财富之神”,不当地“放手”,动用更多的财政资源,增强基层执行政策的能力。 第三,要严格监管直接资金。 财务,审计及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督,动态跟踪地方资金的分配,挪用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适当地举报和采访有关场所和负责人,并作出虚假举报和虚假主张。彻底查处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并追究其责任,以确保在最前沿使用直接资金,并能更好地利用造福企业和人民的实际效果。
光大证券首席银行分析师王义峰对《经济信息日报》记者说,作为我国创新性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自去年实行直接财政资金机制以来,它一直强调直接可及性。刀片上的资金和有限的资源。 在市县实行基层减税措施,在“雪中送炭”中发挥了作用。 今年,将规范直接筹资机制,改革和调整资金分配方式,纳入中央政府的民生补贴。
“建立直接财政机制,可以更好地利用其快速,精确的优势,确保资金的及时分配,并集中于确保就业和民生保险市场,这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继续建立企业直接受益的财政资金机制,大大缩短了资金流转链,减少了浪费,拦截和挪用的风险,有助于实现有效的监督和科学化。监管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评估。” 王义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