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轮进入沉没阶段

原标题: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轮进入沉没工作阶段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小组第二轮工作将于4月6日至6月在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和云南进驻。 2021年4月9日,在8个省(地区)进行了检查。 到目前为止,所有检查组都已进入沉没工作阶段。

在下沉工作阶段,每个检查组根据情况和上一阶段检查员关注的线索,集中精力下沉到州(州),下草到第一线,到现场,监督市委,市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进度与实施。 在此期间,将对重要问题的线索进行现场调查和调查,并检查是否有一种“一刀切”的方法来被动地响应检查,对生态和环境保护不采取行动。 ,不负责任和毫不妥协的行为,以及整改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应加强针对性的调查和核查,以承担相互见面的责任。

每个检查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继续推动解决群众举报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时移师监督,加强抽查核实,现场回访,听取意见。面对面的人。 督促受监督地区有序推进监督和改革,通过解决特定的生态环境问题来回应社会关注,以整顿的实际结果赢得人民的信任,不断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截至4月19日晚20:00,检查组共收到群众群众来电13478封,接受有效举报11039份。 在整理并结合了重复报告之后,总共将9630例案件移交给了检查单位; 被检查省份已完成侦查和起诉1453件,其中处罚435件,罚款2580.97万元。 立案侦查24起,拘留15人; 采访了428名党政领导,追究了96名党政领导的责任。

随附的

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二批检查员

监督改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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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与环境部)

(负责人:DF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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