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从6月1日开始,房屋必须经过核实后才能出租_出租

原标题:上海市住房管理局:从6月1日开始,房屋必须经过验证才能出租

中央电视台新闻4月20日讯(记者张道辉)4月16日,上海市住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发布《上海市出租房屋上市核查业务规则》的通知。 该“规定”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发布的所有房屋信息均应标有房屋验证码。

《规定》明确指出,出租房屋清单的核查是指在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之前,通过上海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对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的过程。

此外,《细则》还指出,在进行首次住房核查之前,应根据需要将出租房屋的基本数据存储在数据库中。 房屋出租人持有财产证明书,买卖合同,预售登记证,出租公房证明书(红卡)等四种房屋所有权证,通过上海出租平台进行房屋核实; 新建的租赁住房项目,非住宅住房对于集中住房项目,例如合规的改建租赁住房项目,将在运营机构处理网络访问认证时完成住房核查。

在住房核查渠道方面,主要分为三类:一是通过住房租赁服务机构进行住房核查;二是通过住房租赁服务机构进行住房核查。 二是通过出租平台通过自助住房核查进行住房核查; 第三是通过各地的房屋租赁服务中心进行房屋核查。

对于已经通过验证的房屋,出租平台会生成房屋验证码(包括房屋验证码和对应的QR码)供出租人下载,有效期为60天。 如果出租人委托多个经纪公司购买同一财产,则每个经纪公司都可以进行财产核查。 对受托管理,管理和处理房屋清单的房屋租赁代理机构,原出租人和其他房屋租赁经营机构不得再次进行房屋核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编辑:

免责声明:本文的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搜狐是一个信息发布平台。 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