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取疫苗接种费,退款不应该一|而就。 新京报_相关

原始标题:非法收取的疫苗接种费用,退款不应是一站式服务| 新京报快速评论

官员在河北许多地方被告知非法接种疫苗费用:所有费用均可退还

▲数据图图/北京新闻网

据媒体报道,石家庄,邯郸,辛集,河北等地的一些人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监管”平台报道,他们被控使用当地的COVID-19疫苗。 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新皇冠免费疫苗规定”的政策。 经调查,河北省政府认定该问题属实,相关费用已退还。

早在今年1月9日,国家卫生委员会就明确表示,自从去年12月15日开始针对重点人群的新皇冠疫苗接种程序以来,个人无需承担疫苗费用和疫苗接种费用。

国家医疗保险局还表示,新皇冠疫苗上市后,疫苗的价格和公司按约定价格提供的疫苗接种费用将由医疗保险基金和财政承担,个人公民将由不承担费用。 河北省的有关规定也阐明了这一原则。

面对明确的规定,各个基层单位仍然走自己的路,向接种疫苗的人收取违反规定的疫苗费和疫苗接种费。 在这种情况下,河北省在接到线索后立即进行了检查,并表现出“内向刀片式”的态度,这也符合公众对事件发生方向的期望。

问题一经发现,无疑是有关地方必须退还的全部费用。 但是,仅通过退还钱来结束这一问题仍然很困难。

现有的通知信息表明,虽然涉嫌违规的有关各方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但是单人收取的费用也不算太大,涉及的人口也不算太大,但鉴于新皇冠疫苗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不应低估这种任意收费的负面影响。

这不仅会损害有关个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会破坏新皇冠疫苗的整体秩序。 在鼓励对新表冠进行疫苗接种的情况下,显然不应打开这样的孔。

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单位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减免政策的,各级物价财政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进行调查处理。和法规。

从这个角度出发,接下来,有必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审查,并根据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认真对待。

这也提醒了各地:在严格执行新的冠心病防治条例中,有必要加强制度监督,防止人们乘机乱充,从而确保总体防疫工作的开展。稳步有序。

□俞明辉(价格评估员)

编者:陆九实习生:齐千千校对:韦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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