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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在微博上发了很长的帖子
后来有媒体指出,罗永浩曝光的公司是中信证券(600030.SH)的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石浩宇投资有限公司。
今天,罗永浩再次在微博上回应:“如果所有投资者都遵循这种流氓原则,那么投资者和企业家将集体丧命。”
罗永浩为什么又一次激怒债权人? 如他所说,此强制性股份回购协议是否是“流氓协议”?
四川圣豪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慧珍律师对红星资本局说:“在投资之前,签署一项强制性的股票回购协议。 在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中,确保投资是一种普遍的做法。 安全。 实际上,这种类型的协议在我们的实践中通常被称为“赌博协议”。 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类协议的争执并不罕见。”
盟友律师事务所的王新瑞律师认为,如果创始人本人由于一次投资和融资而承担着非常高的个人责任,那么实际上在行业中就不鼓励这样做。
罗永浩在微博上发布了“撕下债权人的手”
由于Hammer Technology管理不善,沉重负担了6亿美元的巨额债务,因此在过去两年中,罗永浩多次被限制消费。
在罗永浩发布一条漫长的微博帖子指控他“流氓合同”的前两天,他就成为了再次被处决的人。 红星资本局在中国执法信息披露网络上发现,执行人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立案号为(2021)京01号495号,执行标的为1016.2万。 元。
罗永浩成为再次被处决的人
4月14日,罗永浩的直播平台“让朋友住个房间”发表了微博回应,称这是经营手机业务时公司的债务,许多案件仍在处理中。 将按照法律程序妥善处理。 同时,罗永浩正在努力赚钱,并正在逐步积极地为公司偿还相关债务。
随后,罗永浩发布了微博,以揭示执行死刑的细节。
4月15日,罗永浩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篇长篇文章,指出最近与Hammer Technology有关的法院执法来自Hammer Technology的某位投资者,该机构在2017年Hammer Technology的融资过程中被该机构强迫。 “流氓合同”。
据悉,罗永浩的协议是指投资者之间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签订的强制性股份回购协议。 罗永浩还引用了Moments的帖子来解释为什么他称该协议为“流氓协议”。
罗永浩还表示,在本案终审判决后,他将按照合同精神亲自支付强制性股票回购。 并会宣布投资机构的名称,具体负责人和执行人的姓名。 此外,他强调指出,这笔钱将在还清所有其他债务后才最终还清。
值得一提的是,罗永浩这次在微博上透露:“今年春节过后,汉默的历史债务还款速度约为每月1000万至超过2000万,预计将在年底偿还。的一年。” 罗永浩从去年四月开始在都印带货,他的营业额一再超过一亿。
此外,罗永浩在微博上也坦率地说:“在还清所有债务之前,我将近一年无法乘坐飞机或高铁/火车出差(目前我的平均每年商务旅行航班有100多个行程)。 交个朋友。 该技术公司想为我的商务旅行租给我一个长期的房车,所以我顺便邀请了一个商人到这里来。 欢迎RV品牌,卖家等与市场部门联系。”
截至目前,已有4个房车品牌和销售商表示有意赞助罗永浩的房车。 网友们说,“真相传奇”,“飞来飞去”的续集已经开始,有人还称其为“历史上最奇特的招商广告,商人络绎不绝”。
微博发布后,到目前为止,热门搜索主题“罗永浩被迫签署流氓协议”和“罗永浩脑电路轻骑商人”的阅读量分别为3.7亿和3.6亿。超过6.3亿次读取。
谁是债权人?
罗永浩的微博发布后,引起了广泛的舆论,每个人都在猜测罗永浩被谁称为“流氓股东”?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罗永浩曝光的公司是青岛金石浩宇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由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其法定代表人为方浩,目前持有其1.51%的股权。 Hammer Technology的股份。 投资是中信证券(600030.SH)的直接投资子公司,由一家经纪公司持有100%的股份。 方浩目前担任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的董事兼总经理。
天眼茶APP显示,在Hammer Technology的股权结构中,金石投资于2014年和2015年参与了Hammer Technology的两轮融资。
金石投资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参与Hammer Technology的两轮融资
此外,红星资本局在中国判决书网中进行搜索,发现青岛金石浩辉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将其财产扣押,扣押或冻结。被诉人罗永浩的财产价值1461.8万元。 。
青岛金石昊汇物业保全投资申请书
双方之间的争议源于罗永浩和金石浩舜于2017年9月签署的《汉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
此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的(2020)京04号民法裁定书显示,罗永浩在其与2017年9月签署的《股东协议》中要求确认仲裁协议(仲裁条款)。金石浩舜无效,但申请最终被拒绝。
红星资本局采访了青岛金石豪辉投资有限公司,金石投资和中信证券证券部。 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律师的解释:
此类协议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并不罕见
4月18日,罗永浩再次在微博上回应了这一事件。 他说:“如果所有投资者都遵循这种无赖原则,那么投资者和企业家将被集体摧毁。他描述了为成功而进行无赖活动的阶段,因此这是其他投资者不进行无赖活动的前提。”
如他所说,此强制性股份回购协议是否是“流氓协议”?
回购协议意味着创始人有义务以一定价格回购投资者的股票。 被认证为智群CEO的微博用户@马力在知群说:“回购协议更多地是相互制约。 通常会在投资过程中讨论这些问题,但是很少有老投资者愿意在下一轮进行投资。 当时,创始人被迫签字。”
广东省广强律师事务所曾洁律师也说:“从商业角度看,这种回购协议实质上将股权投资关系转变为债务投资。 它想要高回报和低风险,并且两端都是有利可图的。 此外,要求个人创始人签署这种回购协议,也模糊了企业家和投资者之间的责任线。”
广东省广强律师事务所曾洁律师发布微博
红星资本局就争议焦点采访了四川圣豪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慧珍。 她认为:“在进行投资前,请签署强制性股份回购协议并同意回购股票。这是一项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该行业的普遍做法是确保投资安全。这种类型的协议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要做的在我们的实践中通常称为“赌博协议”。关于此类协议的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并不罕见。”
郝慧珍律师补充说,2019年11月,《最高法院法》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对《赌博协议》的效力和履行再次表现出司法态度:出资人与被收购方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没有其他无效原因的情况下,控制人订立的“赌博协议”应被视为有效并支持实际表现。
关于罗永浩撕毁债权人的行为,律师郝慧珍表示,他没有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 取而代之的是,他采取了实际行动以表明该协议将要执行。 因此,他本人必须根据法院的判决执行强制性股票回购协议。 。
艾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新瑞律师对红星资本局说:“在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等融资过程中,最初提出的条件属于商业博弈。 即使公司和创始人回购是可以理解的,也不能说是流氓或不道德的行为。”
“但是,协议签署后,已经进入签订合同的阶段。如罗永浩所说,如果投资者要求通过非合作签署等方式强制回购股份,这在业务上确实是有问题的。伦理。” 王律师还说,如果创始人本人由于投资和融资而承担着很高的个人责任,那么在行业中就不会受到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