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丨深圳大银行调查涉及“申芳李”的房地产,一些大银行回应互联网谣传,称其已停止放贷并提取不真实| 房地产_新浪科技_Sina.com


原标题:独家丨深圳大银行调查“深圳房地产”房地产,一些大银行回应互联网谣传,停止放贷是不真实的

最近几天,关于房地产投机的舆论持续发酵。 一方面,深圳一些大银行内部悄悄调查了相关的房地产风险。 另一方面,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大银行否认将“深圳房地产管理”相关房地产贷款从贷款中扣除。

4月14日,“互联网名人不再关注房地产和相关人员业务输入”的屏幕截图在互联网上流传。 根据互联网的内容,近期《深圳房地产管理》监管对房地产投机的风险太大。 包括但不限于“深圳房地产管理”相关人员业务和相关房地产业务的以下内容已被暂停。 其中,互联网名人关注的是前海时报,诺德假日(花园),凯萨前海广场,中海阳光玫瑰园,龙华玫瑰四季,龙华中航航天,龙华中海金城,南山明珠里苑,幻想曲花县,幻想曲花乡,中西郡南山,华丰前海湾,幸福县湾。

对此,深圳的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银行正在自我检查已经抵押了多少相关财产,但是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同时,4月15日晚,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在回应《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询问时说,最近,我行对涉嫌“申房”房地产停牌表示关注。互联网上的“李”和一些贷款是伪造的贷款报告等。银行一直大力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信贷政策一直稳定,关于暂停贷款的报告是不真实的。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在回应记者时说:相关报告中有关“建行对这些物业的“抵押云贷款”业务持谨慎态度”和“公司客户已下达这些订单且建行还被要求借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该银行还表示,近年来,它不断优化和改善了小微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并采取了多种措施,通过推迟偿还本金和利息,无息续借而有效地支持了小微企业。还款,贷款和还款创新以及费用减少和利润。 在反流行病的生产恢复中,从来没有任何暂停或提取贷款的情况。

“一旦发现信贷资金进入非法领域,我们的银行将立即采取措施严加防范,并确保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建行深圳分行回应称,该行建立了规范化的信贷资金流向控制机制。 在整个过程中采取多种措施来控制资金流向。 在发放贷款之前,它会明确告知客户贷款仅限于生产和运营,并与客户签署“贷款使用承诺”,告知客户一旦发现信贷资金被挪用到房地产和其他非法领域,我们的银行将无条件提前收回贷款,减少贷款额度。 将他们列入黑名单和其他措施,并视情况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放贷款后,通过系统监控和现场核查,定期监控信贷资金流量。

在此之前,4月4日,微博用户“申芳里装饰队003”在微博上发布了102份“申芳里”摇篮成员合伙制房地产投机材料。 针对此报告,4月8日,针对网民关于“深圳房地产管理”违反房地产投机法律法规的报道,深圳市住房和建筑,公安,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七个部门和网络空间管理局“关于“申芳李”调查和处理举报事项的公告”说,该报告的内容正在调查中,有关调查和处理的结果将尽快向公众公布。可能的。

上述通知指出,关于“深圳房利”举报并鼓动房地产投机者以伪造,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了购房资格,一经核实,有关方面将被列入不诚实名单,并需要共同努力。 处罚后,房屋建设部门将依法采取措施,停止使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和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停止购买或出租经济适用房,停止享受公积金贷款资格。 关于报告中以合资,众筹等名义进行的“深圳房地产管理”,从未指定对象募集资金用于购房,并承诺归还涉嫌非法集资的收益,负责非法集资的领导部门将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一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分。 关于该报告所反映的“深圳房地产管理”提供“一站式”服务,以煽动和协助借款人骗取用于购房的非法用途的信贷资金,金融监管部门将采取“联合侦查行动,防止违规流动房屋”。进入房地产领域的商业贷款”作为主要线索。经核实,金融机构将依照法律,合同的规定提前提取贷款,并对未能履行职责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给予严厉的处罚。遵守法律法规。 房屋建设部门将调查和协助中介机构依法协助借款人非法安排信贷资金的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不得配合。 对于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神方立”涉嫌虚假广告行为,市场监督部门将根据《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对于通过其官方帐户和聊天组发布虚假和不真实信息的“神力里”,一旦获得验证,网络空间管理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采取诸如暂停相关帐户服务或关闭相关帐户之类的惩罚措施。

针对商业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深圳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于3月18日报告,核查结果为:21笔贷款,涉嫌违法贷款5180万元。已提前恢复。 4月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筑局发布公告称,该局将与深圳市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央分行合作,共同开展调查行动,防止违规经营性贷款流失。进入房地产领域,并宣布了接收报告的方式。 ,向公众征求线索。

(作者:赵欣继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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