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移动电子商务服务产品的销售商!商务部征求商业法规意见

原始标题:注意移动电子商务服务产品的销售商!商务部征求有关业务规范的意见

根据商务部15日的网站,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商务技术质量中心已完成现在开放供征求意见的“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商品操作条例”行业标准草案以征求意见。

根据商务部的说法,随着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快速发展,人们逐渐倾向于使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所需的商品和服务。 虚拟无形商品的经营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如何匹配和整合在线和离线服务信息是经理,运营商,服务提供商和客户/消费者面临的问题。 该标准旨在规范电子商务虚拟业务形式中的服务业务活动,使用异构的定量技术文档来指导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商品业务活动的合理发展,并努力将虚拟业务形式与实体业务形式。

商务部指出,《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商品经营规范》标准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它规定了移动服务商品卖方的运营和管理要求以及平台服务提供商的运营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服务产品。 在电子商务营销模式下,在线卖家是在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提供商(以下称为平台服务提供商)提供的营销平台上向潜在移动客户发布指令的营销活动。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子商务营销模式下的实物商品的移动营销活动,也不适用于自助式移动数字产品。

商务部指出,该标准在国内尚属首次制定,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由于在价格管理,服务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与其他国家不同,因此技术含量超过了其他国家的技术标准水平。

商务部预计,该标准将减少管理漏洞,避免电子商务企业的权益,间接保护客户的权益。 减少运营商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它具有建立可信赖社会的操作技术内容。

(来源:中新经纬)

(负责人:DF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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