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预算改革,发布顶层文件严格限制国家分类账

原始标题:深化预算改革和发布顶级文件对国家分类帐有严格限制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采取具体措施,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意见》从增加预算收入的总体规划和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入手。 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促进财政支出标准化; 严格的预算编制管理,以提高财政预算的完整性; 加强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并加强预算约束; 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提高财政透明度,改善预算管理信息水平等。已提出24项具体改革措施。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13日指出,《意见》在很多方面都有重大突破。 例如,在加强财务资源的协调中,需要加强收入协调,使库存恢复活力,并充分挖掘和释放各种闲置资源的潜力。 加强对政府资源的全面管理,根据规定将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和特许权拍卖所得的收入全面纳入预算。 加强部门和单位收入的全面管理,要求部门和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将业务收入,事业单位营业收入和其他非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并纳入预算。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在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方面,要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反周期调整作用。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三包”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 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 严格执行每天的要求,并严格控制一般支出。 完善财政资金直接机制,确保资金直接到达用户单位,直接惠及企业和人民。

“国家治理制度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而应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而这只能取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的改革。预算管理系统。” 中国社科院财经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杨志勇对《经济日报》记者说,预算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 例如,预算协调不足意味着政府在某些需要发展的领域没有足够的财政资源,同时存在着闲置的政府财政资源的问题。 预算约束力不足意味着可能浪费政府的财政资源。 “归根结底,预算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将阻止财政资源分配的效率达到应有的水平。”

杨志勇说,《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将现行预算改革的结果制度化,面对预算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促进现代财政和国库管理体制框架的建设。 。

在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方面,《意见》明确和完善了地方政府依法适当举债,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隐性债务的机制。财政运作中的风险。 杨志勇指出,《意见》坚持底线思想,重视风险防控和财政可持续性,特别是依法完善地方政府适当的借贷机制,明确了防范和化解的要求。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风险。

这有利于地方债务管理体系的健全和预防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从而为财政可持续性提供制度支持。

中国财政科学院研究员白景明告诉《经济信息日报》记者,《意见》强调收入协调资源使用,即振兴股票资金,根据预算法建立相关制度; 强调加快支出标准体系的建立,同时为优化支出标准的范围和方法做出规定。 支出标准是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基本基础。 这些标准是否科学决定了预算是否可行和限制性。 强调预防和控制财政风险的必要性,并提供具有时代特征的长期可控制的道路,范围和优先事项; 强调必须将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相结合,才能真正使绩效管理贯穿于整个预算流程。 是否可以在预算执行环节中实施绩效管理非常重要,以确保支出必须有效,无效性必须负责。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马海涛告诉《经济日报》记者,国家治理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算能力,即政府有效和负责任地筹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能力。 货币的分配和使用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成为改变政府治理,促进国家治理能力提高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种方式。 《意见》是在前几次改革形成的基础上,将改革的结果制度化的,有利于以系统的思想完善财政资源协调机制,增强预算保护党和国家的能力。主要政策; 有利于“预算就是法律”的概念升级和机制建设,通过将规则嵌入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了基本保证; 它有利于建立和完善预算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促进预算与绩效管理的融合,提高政府预算的系统效率。

(来源:经济信息日报)

(负责人:DF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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