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愤怒的是,有70多个影视组织发表了联合声明! 短片影视作品的第二创作会降温吗? _东方财富网

原标题:百分百愤怒,超过70个影视组织发表联合声明! 短片影视作品的第二创作会降温吗?

4月9日晚,由53家影视公司,5个视频平台和15个影视行业协会发表联合声明,他们将着重集中于未经授权的电影,电视内容的编辑,剪辑,处理和传播。电视可以在互联网上播放。 ,必要的合法权益保护措施。 同时,该声明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者和经营者提高版权意识,并呼吁社会各界举报,删除和阻止侵权内容,以形成良好的行业生态。 “使用前授权”。

联合声明的发起人包括正午阳光,华策电视台宁梦电视台慈文传媒,上海耀科,新立传媒等知名影视公司,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芒果电视,米谷视频等视频平台,以及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行业协会等影视行业协会。

原始联合声明

该声明特别强调了在短视频领域未经授权对电影和电视作品的内容进行二次创作的情况。 版权保护的“主要关注对象”之一是短片领域,另一个是影视作品的二次创作。 这样,斗音,B站和快手等短片视频平台就将影视作品的二次创作集中到了主题的中心。

影视领域是短视频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影视作品进行剪辑和剪辑的情况并不少见。 都印中一些名称中带有“电影编辑”的帐户可以拥有500万粉丝,对于移动和编辑电影和电视作品,总喜欢数以千万计的“赞”是正常的。 B站对影视作品的二次创作有更详细的分类。 影视领域下有四个子区域:影视叙事包括影视评论,投诉,科普等;影视片段包括影视素材的编辑和再创作;以及短片。 追求自我表现和特色短片,预告片和信息包括与影视有关的信息。 B站开头的视频区域中的UP主站也可以达到百万级。

在Douyin APP上搜索“电影编辑”的博客作者,有些博客作者拥有数百万甚至五百万的关注者。

影视作品二次创作的背后是巨大的版权隐患。 这不是影视公司第一次针对第二次创作的短片提出版权要求。 2017年,在“ X分钟带您进入电影结尾”系列中颇受欢迎的Gu Amoyin,是未经授权改编的重置电影,并由视听平台KKTV和该电影公司整合台北。迪士尼其他五个版权方起诉,认为Gu Amo的简短视频评论违反了版权法。 其中,Shui Consolidation指出,由于Gu Amo的作品,由4家公司购买的电影无法在剧院或电视台发行,直接损失了超过8位数新台币的成本。

另一方面,在内地,早在2018年3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音像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坚决禁止非法捕获,编辑和改编视听节目”,并且还提议了第二版视频内容的版权管理要求。

但是,影视公司和平台之类的版权持有者以及影视作品短片的二次创作并不是纯粹的对立。 有网友指出,影视作品的二次创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耗尽原著。 在为自己辩护时,古阿莫还提到,他的作品可以使较不受欢迎的作品吸引更多的观众,并可能增加票房。

短视频一直是长内容的市场定位。 在激烈的宣传期间,一些影视剧甚至鼓励短片的创作和提交,以用于第二次影视剧的创作。 例如,到2020年5月,腾讯电视连续剧在B站举行了一次有奖征集活动,为“谣传的陈干千”捐款,最高奖金为人民币12,333元。 该活动要求播放一段简短的视频,内容涉及“谣传的陈干千”,其中包括涉及原始编辑的次要创作:要求“提交的视频的长度不得超过3分钟”,并且视频内容应为“字符cos ,CP混合剪切,欺骗,编辑音乐创作等。”。

在版权方面,“符合活动规则的内容将得到官员的最大支持。” 该系列的版权拥有者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公司拥有版权并享有其内容。线上和线下传播权是,短视频作者保留在其贡献内容上签名的权利。

B站@QQ电视剧组织的B站“传闻的陈干千”派生创作活动的提交要求(部分)。

同时,在版权所有者的短视频平台上,到处可见影视作品二次创作的短视频。爱奇艺在由其短视频平台的APP设置的影视区中,不仅有一个“速看集”,可以将流行的影视作品的每一集剪辑到不到10分钟的时间,而且还有一个辅助创作区电影和电视作品根据主题进行混合和剪裁。

拍摄该应用的视频区域的屏幕截图。 左边是主题为“女王的插图本”的角色混合剪辑/ CP混合剪辑,而右侧是受欢迎的戏剧的快速观看集合。

与Suike APP类似,腾讯的短视频平台Weishi建立了一个电视连续剧频道,其中包括一个由精选影视作品剪辑而成的“精选作品集”。 涉及的影视剧不仅包括腾讯视频的版权内容,还包括其他平台上的热门戏剧。

Weishi APP“ Zhuju Zong”频道的屏幕截图。 腾讯视频的热门歌曲“龙歌星”的“精选集”被放置在特别区域的首页上,优酷的热门歌曲“山河铃”的“精选集”在电视上排名第三。

  以前,社会各界还就短视频的版权问题展开了各种形式的讨论。

关于合理使用的问题,一些专家认为,目前的国内判决主要从短视频传播者所使用的权利人作品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来讨论短视频的合理使用问题。 另一位专家认为,合理使用是对短视频传播器的评估,而不是对短视频共享平台的评估。 如果传播者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则短视频共享平台自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传播者的行为不能构成合理使用,以及短视频共享平台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则取决于其是否履行了职责。的照顾。

许多专家认为,这需要“通知删除”才能发挥作用。 特别是可能构成合理使用的短片。 视频分享平台收到权利人的合格通知后,不愿承担法律风险的,可以删除投诉的短片; 如果短视频共享者认为删除的视频构成合理使用,则可以“反通知”该平台以恢复删除的短视频。 短视频共享平台恢复删除的视频后,应通过诉讼解决权利人与视频共享者之间的纠纷,视频共享平台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负责人:DF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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