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人身危险和混乱等四个关键点

原始标题: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了四个关键点,例如人身危险和混乱如一把指向销售行为的剑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昨天宣布保险“关于治理市场失调专项工作的通知”将重点关注销售行为,人员管理,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等。保险市场上存在的典型问题和关键风险将以特殊方式处理。

据悉,混乱管理将集中在四个关键点上。

关于销售行为的管理,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介绍说,它着重于管理在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疏远产品和管理不善的问题。 一个是误导销售。是否有不实和不正确的产品责任,功能和产品介绍。保险银行存款或财务管理以其他金融产品(例如产品)的名义促进销售保险产品; 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任等进行单方面比较或夸大回报; 通过短信,微信,时刻等创建和传播虚假信息; 通过扭曲监管政策和炒作产品“受限制,有时间限制和受限制”。 第二种是疏远的产品。 是否存在变相改变的保险期限,变相增加或减少产品的现金价值,或者变相突破政策,包括保单贷款,部分收据,保险金额减少等; 不同的保险产品功能,不同的保险产品功能不匹配以及捆绑销售。 第三是管理不善。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通过指挥,决策,组织,指示等方式实施了违法销售行为,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和纠正违法销售行为。

在治理人员管理方面,重点是治理人员管理中的伪造和松散行为等行为。 首先是虚假信息。 是否有虚假的学历和虚假的身份信息。 第二是增加人力。 出于避税,维持团队结构,完成激励计划和套利目的,员工是否有虚假增加? 第三是人员失误,是否有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投保或承诺投保合同未同意的保险费或其他利益回扣,转售保险单。 第四是宽松管理。 是否存在未能严格执行考核要求,是否未及时办理离职员工的注销手续,以及员工非法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情况。

在控制数据的真实性方面,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重点处理欺诈性承销,虚假指控,虚假链接业务,虚假链接人们的资金限额和秘密支付佣金的问题。 一种是虚假的承销。 是否强迫从业者购买保险,买卖,借入,循环再保险,虚高保费和套利费用。 二是虚报费用。 是否通过虚假的头目,虚假的续签,高额的招聘等方式套利资金; 通过虚假和虚假的经济费用套用费用,例如虚假的会议费,培训费,活动费,奖励费等; 公司直销业务通过中介收取费用; 向银行和邮政机构支付帐外手续费或其他优惠。 第三是虚假保费。 保险业务是否存在虚拟中介渠道。 第四是虚假保全。是否有欺诈性使用被保险人姓名申请保险单的情况保证贷款,挪用保险单贷款资金或处理投降业务,挪用保单现金价值; 从业者挪用或挪用了保费或保险资金。

在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重点是业务控制,财务控制,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的问题。 一种是业务控制。 业务评估机制,奖励激励机制和营销计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套利空间; 承保和赔偿标准是否合理,有效。 第二是财务控制。 是否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严格禁止兼任,兼职,不定期轮换; 建立和执行标准化的会计程序,根据实际经济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并在整个过程中实施有效的会计处理。 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和预算控制制度。 第三是行政绩效。 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因病而受雇,因病而晋升,是否违反法规履行职责或表现不当。 第四是风险管理。 是否持续有效地识别,衡量,监测和评估各种风险; 是否持续跟踪和分析投诉,自我保险,非常短期的退保率以及业务员的业务质量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五是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效,公司是否定期对财务,业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内部管理等进行审计,是否及时纠正了审计问题,是否建立了内部问责机制是否成立,以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执行问责制。

根据工作时间表,从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人寿保险公司总部将组织所有分支机构,对治理重点进行逐一比较,并对2019年至2020年的业务进行深入的自我检查和自我纠正。涵盖涉及往年或2021年营业年的所有业务渠道,具体视情况而定。 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严格控制辖区内人寿保险机构的自查自纠报告,并考虑区域监管的自查自纠。总公司及省级及以下省级分支机构采取联合行动。 ,以“解剖麻雀”的形式进行现场检查。 在2021年6月15日之前,将省级和下级分支机构的检查对象清单提交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身保险监督部门,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对于发现的问题,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违规情况予以专门处理,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际成果。 对于违反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各级寿险公司在自查自纠阶段积极揭露问题并予以纠正,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我检查和纠正措施未充分暴露,问题未充分暴露,责任追究等情况要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问题,人寿保险公司必须主动整顿,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的内部责任,同时堵漏漏洞,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

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强调,它应该进行彻底的调查并承担责任。 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局要科学安排入境时间,密切关注违反法律法规频繁发生的环节和区域,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法律法规的准入。检查事实清楚,证据齐全,定性准确性准确,依据适当。 有必要对涉及中间业务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扩大检查,并同时调查处理与案件有关的机构和负责人。 对于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应将其发现并一起处理。 应当认真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或相应的监督措施。 符合转移标准的,应当坚决移交给公安,司法,监督机构。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负责人:DF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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