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可以找到北京乘用车指数申请审查。 任何异议应在15天内进行审查_东方财富.com

原标题:北京乘用车指数申请表现已开放,任何异议应在15天内进行审查

今年1月1日,北京正式实施了调控乘用车数量的新政策,增加了“家庭申请”渠道,并调整了原始指标分配的时间。 根据《新政》的规定,从今天(4月9日)9点开始,申请人可以查看今年首次申请的审核结果。

  今年将配备32,000户新能源小巴指标

根据《北京市乘用车数量管理新政策》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1月1日至3月8日以及8月1日至10月的两个申报期内填写申请分配乘用车的申请。每年8个。 对于1月1日至3月8日之间提交的申请,您可以从4月9日上午9点登录系统以检查单个申请和家庭申请的结果。

据了解,配额配额是每年确定的。 新能源乘用车指标在每年的5月26日分配,普通乘用车指标在每年的6月26日和12月26日分配。 指标配额不得全年分配。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办公室此前发布的信息,到2021年,小客车的年度配额为100,000,其中普通指标为40,000,新能源为60,000。

就普通乘用车指标而言,个人和家庭指标配额占年度普通乘用车指标配额的95.5%,总计38,200,个人和家庭共享同一池; 单位指标定额占年度指标定额的4%,总计1600。 运营乘用车配额占年度配额的0.5%,总计200例。

在新能源小巴指标方面,家庭指标配额约占新能源汽车年度指标配额的54.2%,总计32,520; 个人指标配额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36.1%,总计21,680; 单位指标配额约占年度指标配额5%的54.2%,共3,000个; 营运乘用车的指标配额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4.7%,总计2,800。

  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4月23日之前进行审核

在北京实施新的乘用车数量调节政策后,原来的6种彩票加1种新能源指标分配方法也进行了调整,改为每年两次彩票加1种新能源指标。分配。 新政规定,单位,家庭和个人可以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以及每年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分配指标申请。

其中,对于1月1日至3月8日提交的申请,指标管理机构将在3月9日收集并发送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有关部门应在4月8日之前反馈审查结果,并申请单位,家庭和个人。 审计结果可以在指定的网站上查询,也可以在每个地区政府设置的外部办公室窗口中查询。 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4月23日(15天内)内提出审核申请,相应的审核单位应在5月24日之前反馈审核结果。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申请人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交了审查申请,但审查失败,他们将无法再次提交审查申请。 如果他们需要继续申请指标,则应该再次申请。 申请人单位,家庭或个人不同意审查部门的审查结果,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申请的,视为放弃了审查。 如果有必要继续申请指标,则应再次申请。

在申请有效期内,因出生或死亡而增加或减少家庭申请人的数量,但家庭主要申请人没有变更的,应予以变更; 如果发生其他更改,则应重新应用该应用程序。 更改申请和重新申请都将使用下一个指标配置进行审查。 通过审查后,家庭总分将重新计算。

  通过审查后,申请的有效期将保留至第二年的3月8日

昨天,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办公室发布了《关于重新审查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书后有关情况的说明》。 再次提醒申请者,个人或家庭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的有效期将保持到第二年的3月8日。

如果未获得分配索引,它将在应用程序的有效期内自动转移到下一个索引分配。 每年的3月9日至4月8日,所有个人和家庭申请人的申请资格都将再次进行审查。

其中,以“持有北京居留证并缴纳社会费用”为由保险申请人的“费用和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费用支付信息,即审查申请到期日前的最后一个月(每年的2月),预计将连续60个月向北京社会支付费用保险该费用不能在一个月内分摊(如果有一个分月的分摊,则在付款后才生效)。

“在北京持有居留证并交纳社会费用”保险带有“费用和个人所得税”的申请人的个人纳税信息,对申请有效期的审查从有效期的前一年开始,并连续五年进行计算。 每年在北京上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大于零。 ,以纳税日期为准(如果一年中有休息时间,则补充付款无效)。

 

(来源:新京报)

(负责人:DF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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