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打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一次性发出29项罚款,主要与违规IPO有关

证券监管委员会一口气发布了29项罚款,其中大部分与IPO违规有关

新华社北京,4月8日,标题:罢工!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一口气发布了29项罚款,其中大部分与IPO违规有关

新华社记者刘辉

近日,中国证监会一次性公布了29条投资银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涉及中山证券,中信建设投资证券,海通证券,中金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证券,中信证券,五矿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 ,引起市场关注。

梳理完这29张票证后,不难发现,对相关经纪人和当事方罚款的原因主要与IPO业务有关,包括对发行人的验证不足,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以及未进行认真监督的情况。发行人。 相应地,负责承销的保荐人代表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例如监督性谈话和发出警告信。

在被罚款的证券公司中,海通证券的罚款最高。 原因有:山东信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保荐证券公司,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充分核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股权状况; 在首次公开募股和上市过程中,首次赞助四方光电有限公司。赞助报告和其他材料未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熊有辉的涉嫌贿赂。 海通证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用,采取行政监督措施,如监督会谈,发布警告信等。

此外,中山证券因未核实和完全核实债券承销程序而收到警告信; 中国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因赞助21世纪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而损害了发行人的商誉,关连交易并调整了资产负债表。事项等的核实不足,未对发行人的专业意见发表专业意见所需的转借事项,以及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 有监督的演讲…

在证券公司受到惩罚的同时,相关项目的多个保荐人代表也同时受到了惩罚。 他们被确定为不适当的候选人,接受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谈话,并暂时拒绝接受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 例如,在“关于赵新,王静暂时不受理行政许可文件三个月的措施的决定”中,披露了违反有关保荐人的原因:

赵新和王静担任21世纪航天科技应用有限公司IPO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时,没有勤勉地履行职责,损害了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商誉,关联交易和事项等等。验证不足,并且无法按要求就发行人的转贷事宜发表专业意见。

不久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慧满在中国发展论坛圆桌会议上表示,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角色已经从批准制度转变为注册制度。 先前的主要目标是增加发行量。 公开上市的“可批准性”是指必须得到批准; 现在应该确保发行人的“可投资性”,即为投资者提供更有价值的目标,这对于“看门人”而言非常重要。 要求实际上更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中介机构尚未真正拥有与注册制度相匹配的概念,组织和能力,并且仍在’穿新鞋,走旧路。’”易慧满透露,中介机构必须进一步加强他们的检查职责并进行监督。 它增强了执行尽职调查的能力。 监管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体系建设,加快相关方法法规的完善。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注册制度改革的深入,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与市场的健康发展越来越相关,监管机构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关注将不可避免地增加。 这次集中释放29项罚款也显示了一个信号。 (结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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