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通知,在教育系统中部署新的冠状病毒疫苗

原标题:教育部发布通知,在教育系统中部署新的冠状病毒疫苗

为了彻底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并贯彻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的工作要求,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部署地方教育部门和大学积极配合当地疫苗接种。 接种疫苗有哪些要求?

该通知要求对疫苗接种的重要性有充分的了解。 各地的教育部门和大学应充分了解配合新的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性,并深刻了解疫苗接种工作对于维护师生的安全,身体健康以及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该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 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所有地方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都应按照《联合预防》《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计划》的要求,将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地区管理,切实履行职责。国务院控制机构结合当地学校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卫生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合理规划疫苗的接种节奏和接种时间表,并组织,指导和协调新的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当地学校稳定有序。 加强工作部署,加强问责制和分层责任。

该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和动员。 各地教育部门和大专院校应在法律法规,知识,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的前提下,加大预防接种的推广和动员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向教师和学生大力宣传疫苗在保护个人健康和控制流行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禁忌等预防措施上宣传疫苗科学知识,并传播疫苗知识。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科学信息指导教师和学生消除疑虑,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合理的期望并提高疫苗接种的意识和意愿。

该通知需要服务保证。 各地教育部门和大学应加强对疫苗接种服务的保障,积极利用组织优势,确保当地学校的疫苗接种工作“清晰,清楚,信息丰富”,并积极配合师生预约疫苗接种工作。 根据设置临时接种地点的要求,提供学校诊所,体育馆等固定房屋,或设置临时帐篷作为临时接种地点,为接种单位或医疗机构派送接种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 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合作,做好师生心理咨询工作。

通知要求建立实施机制。 各地教育部门,高等学校应当通过印刷,发布通知,召开会议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指导当地学校促进疫苗接种工作的开展。 建立信息报告系统,地方教育部门必须协调和安排新的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并及时统计当地教育系统的疫苗接种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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