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该名女子懒得下楼从17楼扔掉700克垃圾,并因涉嫌高空掷物而被起诉。
本报资深记者李静

该名女子懒惰下楼,从17楼窗户扔了700克垃圾,其中装有玻璃瓶和金属罐。
4月7日,本报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天,法院以高空掷物罪起诉被告人钱某芳。 本案是闵行区检察院首次以高空掷物罪提起公诉。
根据闵行区检察院的说法,2021年3月11日凌晨14:00,被告钱某芳在自己的住所打扫干净后懒洋洋地下楼,所以他带走了8个小玻璃瓶,1个金属罐和其他垃圾(大约重量700克)放入一个白色纸袋中,然后将垃圾从17楼住宅的东浴室窗户扔到楼下,撞到了受害者黄某停在社区楼下停车位的车辆,造成了车辆的后挡风玻璃,后行李箱等损坏
经评估,该车的总损失约为人民币1,500元。 2021年3月12日,钱某方被公安机关抓获,到达此案后,他如实承认了上述事实。
经过审查,闵行区检察院发现被告钱某方从建筑物的高处扔了东西。 情况很严重。 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二的第一款。 犯罪事实很清楚,证据也很清楚。 确实应当对他负有高空掷物的罪行负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说,高空弹丸就像一颗炸弹,藏在头顶,是秘密的和危险的。 即使是从高空掉落的小物体也很可能造成重大灾难,严重的情况将构成刑事犯罪。 不要以恶做人,并认真保持“头上的安全”,我们需要从你和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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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