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派驻8个省和地区,严格禁止“一刀切”和“滥交”。 生态环境保护_新浪科技_Sina.com


原标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检查队将驻扎在8个省和地区,严格禁止“一刀切”和“乱问责”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高静)记者6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轮已经全面启动。 8个检查组在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8个省(区)进行了约1个月的检查。

据生态环境部负责人介绍,检查组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中央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的处理; 在新的发展阶段基础上,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发展观,建设新的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 实施重大战略部署,如长江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严格控制“两高”工程的盲目启动和生产能力的降低“回头看”“实施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和处理状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后退”;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实施和改革中突出的生态和环境问题反映在人民群众面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形态的理解和责任的履行,如履行党和人民的同等责任。政府,实行双重职务一职。

据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近日致信8个省(区),要求有序有序地推进监督和改革,禁止“一刀切”和“滥用责任”。简化了检查员的接待安排,有效减轻了基层的负担。 。

该文件强调,严禁视察员的反应而采取简单,粗鲁的行为,例如紧急中止工作,生产或生产,以及敷衍性的反应,例如“全部停工”和“先停下来再讲话”。 问题的纠正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进行。 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和难度,如果可以立即解决,则必须立即解决; 如果暂时不能解决,就要弄清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并敦促各负责单位做好实施工作。 必须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出足够的时间,禁止增加层数并加快速度。 特别是对于涉及民生的行业或领域,要有条不紊地妥善处理和推进,坚决消除“一刀切”的行为。 对于那些采用“一刀切”的方式被动回应检查人员的人员,检查团队将认真对待他们,找到一个人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该文件要求有关省(区)要从事实中寻求真相,通过必要的问责制有效地传递压力和履行责任,并建立长效机制。 同时,有必要避免使用问责制来代替纠正和行为,例如混乱,不加区分和简单化的问责制。 检查组将及时提醒那些怀疑使用问责制而不是纠正措施或问责制的人员,以及归纳和简化问责制的人员。 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察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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