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等三部门“采取行动”,严厉打击商业贷款流入住房市场:违法挪用商业贷款的处罚信息将纳入征信调查系统

原标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三部门“采取行动”,严厉打击商业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违法挪用商业贷款的处罚信息将纳入征信调查系统

近期商业贷款非法流动房地产该领域经常出现问题。 在许多地方银行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发布政策以管制非法经营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后,中国银行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终于“采取了行动”。

3月26日,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行三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止商业用途非法流入贷款的通知》。房地产“现场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要求银行有必要加强对借款人资格的核查并加强信用需求审查,贷款期限管理,严格的贷后贷款后管理等。对于挪用商业贷款的个人和公司,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将及时纳入信用调查系统。

此外,这三个部门将在今年5月底前共同开展非法经营贷款流入活动。房地产进行特殊调查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银行加强对经营性贷款的“三项检查”,不向“架子公司”发放经营性贷款

《通知》对银行金融机构提出以下要求:

1.加强对借款人资格的核查

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切实加强对商业目的贷款的“三项检查”,落实各项信贷审批要求,不得向没有实际经营活动的空壳企业发放商业贷款。

设立时间或公司股权转让时间少于一年的借款人以及持有抵押房地产的时间少于一年的借款人,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的资格审查,并开展各类商业登记,经营活动,纳税等应进一步加强。 信息经过交叉验证,不得使用企业认证材料代替实质审核。

2.加强信贷需求审查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经营性贷款需求进行透彻,实质性审查,并根据借款人的实际业务需要和公司的年度业务合理确定授信总额。现金周转水与其他实际操作条件相匹配。 密切注意借款人第一次还款的来源,并且由于抵押充足,不得放松对实际贷款需求的审查。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对于大额贷款,我们需要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情况,并进一步加强审查。 通过互联网渠道发放的商业贷款,应当符合互联网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 不得向资金流量与经营状况不符的企业发放经营贷款。

3.加强贷款期限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做好经营贷款期限的管理,并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对于期限在三年以上的商业用途贷款,应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专门的统计账户,逐笔登记,并定期检查以确保贷款期限,借款人的生产和经营状况。操作周期,与资金收支规律相匹配,确实用于企业运营。

4.加强贷款抵押品管理

对于使用房地产抵押品的贷款,银行金融机构必须加强抵押品价值的管理,合理控制抵押贷款的数量。 着眼于房地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审查申请商业贷款的融资要求的合理性。 如果抵押人持有抵押房地产的时间不足一年,则应谨慎确定抵押贷款的数量。 抵押人持有抵押房地产的期限不足三年的,银行金融机构应当定期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并保存检查记录。

银行应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

五,加强贷款的贷后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落实委托资金的要求,防止企业通过关联方逃避委托付款的要求。 加强贷后资金流动监测和预警,并以已委托付款为由,削弱贷后资金的管理和控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购买房屋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 与借款人签署贷款协议时,他们应签署一份使用资金的承诺书,以澄清一旦发现贷款在房地产领域被盗用,贷款将立即收回,信贷额度将减少,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6.加强银行内部管理

银行金融机构必须履行主要职责,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和审慎经营理念,认真梳理商业贷款业务程序,收紧制度框架,切实加强内部问责。 有必要加强对分行业务贷款的监测分析。 要加强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监控,严格防止内外部勾结,严格依法追究违反法律,法规的责任者。

7.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所有银行金融机构应当制定各种中介机构的准入标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 协助借款人为经营目的取得贷款的中介机构,不得合作,应当将有关机构的名单上报地方有关行政部门,并及时移交给违法的司法机关。 有必要加强对合作社业务的监测和统计,并着重于对单一中介机构对合作社业务快速增长的分析与验证。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就抵押业务贷款等金融产品提供咨询和服务,不得诱使购房者违反规定使用资金从事商业活动; 在提供买卖新房和二手房的经纪服务时,他们应应要求购买房屋。该人书面承诺,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问题。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违法行为“黑名单”,以加大处罚力度和责任心,并定期予以披露。

信用调查系统中将包含非法挪用经营贷款的处罚信息

除银行外,《通知》还对非法侵占商业贷款的个人和机构进行了规范:对非法侵占商业贷款的企业和个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将及时纳入信用调查系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后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加大对非法流入中国银行业的监管力度。用于商业目的的贷款进入房地产,并畅通无阻地投诉违规行为并及时举报。 并共同调查违规线索; 将非法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作为各项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加强联合处罚。

该负责人还说,一些商业用途的贷款被非法挪用到房地产领域,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实体经济的信贷资源。 《通知》严格控制违规行为,将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招商银行首席研究员董锡苗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破坏了房地产的整体调控,容易造成当地房地产市场过热。 本应流入实体经济的金融资源受到挤压并受到影响。 实施宏观政策的效果。

对于公司和个人居民,使用经营贷款购买房屋已经推高了杠杆比率和债务比率。 房地产市场或政策一旦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能导致债务危机。 对于银行而言,过度依赖房地产来扩大规模和夺取股份既涉及政策风险,也涉及信贷风险。

但是,他还提到,对银行贷款资金的使用和流动进行监控是一个“老问题”。 因此,他建议金融监管部门使用监管技术来建立覆盖整个行业的信贷资金流向监控系统,以提高贷款使用监控的能力和效率。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负责人:DF512)

郑重声明:此信息的目的是传播更多信息,与该立场无关。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