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家丨浙江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全面自查开发贷款,抵押,经营贷款及其他与住房有关的贷款
住房贷款的严格监管仍在对不投机住房和住房的需求下进行。 继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一线城市之后,浙江省也发布了文件,严格检查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者和企业贷款以及“冻结资金”和其他与住房有关的贷款。贷款业务。
3月22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分行,浙江省银监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体系建设的通知》。 2月底的“住房信贷的审慎管理”(简称“通知”),要求浙江省金融机构对自2020年以来发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消费和商业贷款以及“冻结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并向当地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报告。 15号之前。 提交自检和整改报告。
在此之前,浙江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 3月3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严格防止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的非法流入。进入房地产市场。 止赎房屋也已包括在购买限制范围内。 3月15日,嘉兴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第三方统计,2月春节期间,杭州楼市已从淡季转为正常,交易量突破10,000单位,创历史新高。 据媒体报道,3月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率领一个小组前往浙江省杭州市和江苏省无锡市进行研究,咨询和监督长期实施工作。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机制。 在此之前的1月下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去了上海,深圳等地,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调查和监督。
住房贷款比重的异常增长将集中在
《通知》指出,实施各种金融机构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应被视为宏观审慎评估(MPA),金融机构综合评估,监管等级以及使用的重要组成部分。货币政策工具,金融市场准入和库存现金管理政策。 链接并加强对增长过快且占房地产贷款比例很高的金融机构的政策约束。 对于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以及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公开进行。通知他们。
各金融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的各项要求。 超出集中管理要求的金融机构,要有序,有序地执行调整计划,逐步实现管理目标。 符合集中管理要求的金融机构要稳步开展房地产贷款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比重和个人住房贷款比重基本稳定。对于比例异常上升的金融机构,财务管理部门将给予特别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所有金融机构都应坚决遏制投资和投机性住房需求,同时优先满足满足家庭购买第一套自住房的合理信贷需求。 严格执行贷款审查标准,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 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再抵押”和“正抵押”业务。商业银行只能向购房主体结构有上限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财务管理部门将相关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列为现场检查和增加罚款的重点。
严格防止违反规定的企业贷款和消费贷款流入住房市场
关于抵押贷款的预付定金,《通知》要求严格审查预付定金的来源和偿付能力。 各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预付定金真伪的核查,并严格审查购房预付定金的来源。严格执行收入确认标准和月收入比例要求,通过多种途径核实借款人的实际收入水平,认真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加强对借款人全面还款能力的审查和跟进,防止虚假记录和虚假证明的传递以及其他欺诈行为,抬高了偿债能力。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冻结资产”购房者的资格审查和账目核对工作,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审慎合规地开展相关业务,确保“冻结资产”帐户是购买者家庭成员名义下的帐户,可以有效地维护它们。 房地产市场秩序。 一经发现,将对提供不定期“冻结资金”服务并诉诸欺诈的金融机构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严厉处理。
对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通知》要求所有金融机构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规性,执行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封闭管理的要求,根据项目进度进行贷款,杜绝过度大规模和超期贷款,防止挪用贷款资金。 严格禁止四证不齐全,资本金比例不足的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贷款。 当发现发展贷款退还给借款公司或转让给股东时,有必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本着谨慎经营的原则,严格规范房地产企业表外短期融资业务。
关于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通知》要求严格禁止所有金融机构发行个人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作为首付或偿还首付借款资金,并禁止资金通过流动资金贷款。 ,房地产企业贷款和项目。 贷款和影子银行等违规行为已流入房地产部门。 有必要加强对客户资质和资信状况的审查,并注意客户获得经营贷款借款人资质的时间。谨慎地授予仅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申请的个人商业贷款。注意第一个还款来源,要求借款人在必要时提供纳税信息,而不是简单地使用抵押品评估来代替借款人的收入审查。谨慎地向最近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或购买房屋的客户提供个人商业贷款。认真开展第三方合作贷款业务。 如果审查发现房地产中介机构违反规定为借款人提供“过渡”资金以获取经营贷款,并使用“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的资格,则应立即终止业务合作,并及时报告相关线索。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者预付定金,也不得采取预付分期付款等其他方式变相预付定金。 ,不得通过任何平台或代理机构为买方提供服务。 首付融资不得诱使购房者通过其他机构的任何形式的融资来进行首付,组织“众筹”来购房,并且不得协助购房者进行欺诈。 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资格审查中进行重点审查,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将其记录在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信用档案中,并依法处以罚款,中止甚至取消在线合同资格等处罚。 房地产主管部门加强了对商品房代理销售的日常监管,并将上市开发企业和代理销售代理,现场宣传,人员操作等作为现场检查的重点内容。
对于房地产中介机构,《通知》要求对合作机构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实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管理,并建立贷款后质量监督和中介退出机制。 金融机构不得与尚未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机构合作。 被发现为购房者提供定金支持并协助伪造贷款资格证书和收入证书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立即终止合作。
自今年年初以来,许多地方都颁布了房地产管制政策。 仅从三月以来,上海市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标志着上海已正式进入限制个人购房的城市行列。 无锡发布《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建议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秩序整顿。
3月19日,《 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深圳市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央支行发布了《关于银行管辖范围内经营性贷款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银行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 三种典型的情况包括银行雇员误导客户购买经营贷款来购买房屋,客户经理在微信公众号上的不定期业务促销以及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经营贷款资金的个人套利。
(作者:赵欣继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