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和投资者的利益应捆绑在一起

原标题:基金经理和投资者的利益应并列

  基金自我购买的影响是深远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基金经理(包括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高管)的好处和基金持有人(立即基金投资的利益

最近,随着股市的调整,基金投资出现了失利基金发行结果,存在冷却的趋势。 “日间基金”和“繁荣基金”不再存在,延长基金发行期限已成为常态。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基金的信心,一些基金管理人已主动出面购买自有资金。备受瞩目,还有一些资金公司投资认购贵公司发行的新资金。

如,申万灵新基金投资总监傅娟最近从新基金申万岭新乐巷混合型基金购买了200万元,付娟还写信给投资者说,在申万岭新乐巷发行期间,市场急剧下跌,募资规模未达到预期。 面对市场下跌,她的态度很理性,因为基金可能会更好。价格在建仓。双赢基金也发布了公告表示将投资5000万元认购新基金“永盈汇天一混合型基金”,拟议的永盈汇天一混合型基金经理李永兴也投资100万元进行自购。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公司自行购买新基金。 从目前的市场状况来看,主要是营销性质。通过这种自我购买,显示出基金经理和基金公司的信心可以吸引上市投资者认购。 尽管在基金投资损失冲击之后,投资者的信心难以恢复,并且基金发行可能无法立即升温,但实际上,基金自购的做法仍然值得认可。 但是,这种方法不应仅限于资金发行缓慢的情况,而应作为一个系统加以阐明。 只要是新发行的,就应该进行自购。

这种分配方式实际上等效于赞助资金,也就是说,基金经理和高管充当基金发起人一定数量的资金认购方式发起资金中,基金经理和高管认购基金份额通常有一定的锁定期,且锁定期不少于3年。笔者认为公开发售资金以赞助资金的形式发行。

当然,如果自购规模过低,将很难发挥基金自购的作用。 可以规定基金的自购规模不得少于新基金初始规模的百分之五或募集资金的估计规模。 例如,如果该基金的自购规模为5000万元,那么新基金的初始发行规模将不会超过10亿元。 至于基金成立后认购和赎回所引起的基金规模变化,不受基金自购规模的限制。

基金自购的影响是深远的。

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将基金经理(包括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执行人员)的利益与基金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联系起来。 当前基金行业发展的主要弊端之一是,基金经理的利益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脱节。 基金经理可以在干旱和洪水期间保证收入。 即使基金投资遭受重大损失,基金经理的管理费仍会正常收取。 基金持有人必须承担基金投资的所有风险,这对他们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 如果基金是自购的,那么基金经理和投资者的利益是相同的,这对基金系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改进。

其次,通过基金自购,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投资过程中履行职责,不会产生像惠安均衡最优这样的盲目职位。 作为今年2月9日成立的新基金,该基金已在成立后的一两个交易日内成立。 由于这是高位头寸,因此,在这一轮下跌中,截至3月12日,该基金的净值跌至0.7921元,即亏损20.79%。 如果基金在发行时采取基金自购的方式,特别是如果其基金管理人也认购一定的基金单位,那么基金的投资显然不会那么随意。

此外,自购资金还可以避免盲目发行新资金。基金管理费收款方式与基金规模有关。 因此,基金公司本能地追求基金的规模。 至于公司管理层能否跟上步伐,包括基金经理人数和财务管理能力,这些是次要的。 基金的自购可以使基金公司发行新基金更加合理。 一方面,基金公司必须考虑自己的能力以及可以使用多少资金进行购买。 另一方面,他们还必须评估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以避免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不足以使基金买卖。 在这种情况下,基金公司可能会重视旧基金的认购,而不是盲目追求新基金的发行。 这是基金业发展的正常状态。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纸)

(负责人:DF062)

郑重声明:Oriental Fortune.com发布此信息的目的是传播更多信息,而与该立场无关。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