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宗违法行为被罚90万珠江人寿遭银保监会行政处罚|珠江人寿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原标题:三宗违法行为被罚90万!

银保监会18日在官网发布消息,对珠江人寿进行行政诉讼。据介绍,经查珠江人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项目子公司融资借款超过监管比例规定

2017年5月至9月,珠江人寿向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大同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益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崇州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平顶山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四个项目子公司100%的股权,并约定由珠江人寿向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共享。四个项目预计投资计划分别为7.84亿美元,8.59亿美元,7.01亿美元和8.82亿美元,持续2019年6月30日日项目实际融资收益金额合计分别为4.32亿,4.48亿,3.96亿和4.27亿元,融资规模占项目投资规模的比例分别为55.15%,52.16%,56.48%和48.37%,不符合《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产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59号)第二项第4条关于融资规模不超过项目投资的40%的监管规定。

  二,保险资金违规用于缴纳项目竞拍保证金

2019年4月,珠江人寿向宁波安宸基金投资5亿元,用于开发广州新瑶投资有限公司的增城新围项目,约定用途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及工程建设款。实际过程中,珠江人寿投资金额5亿亿美元经多次流转,替换各流转银行账户余额结余后,仅有3.37亿资金流入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用于新塘镇群星村经济联合社项目竞拍保证金。人寿进行上述投资过程中,未详细核查资金用途,替代有效预防和纠正资金用途与约定用途替代情况。保险资金用于缴纳纳项目竞拍保证金不符合《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保监发〔 (2010年80月)第十二条的规定,持有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期间未实施严格的规模,投后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该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三,关联方长期占用保险资金

截至2019年6月30日,珠江人寿涉及股东关联方的7个项目应收票据共计90笔,金额合计9.44亿美元,其中10笔应收票据票据龄达1年以上,金额合计1.13亿美元。结束检查日,珠江人寿投资于宁波安昌基金,首泰仁基金的2笔项目投资资金合计18亿美元,被股东关联方无偿支出超过2年。机制,未就投资本金,索引,罚息,违约金等归还事项与有关有关部分明确协议,也未就促使拨款回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上述行为不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1号)第五十八条,《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第二条及《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59号)第三项第1条的规定。

  银保监会表示,上述三类行为皆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珠江人寿合计标注90百万,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制裁。(总台央视记者王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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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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