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股东违规占用保险资金等问题这家险企领罚单_东方财富网

原标题:因股东违规占用保险资金等问题,这家险企领罚单

3月18日晚,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一张银保监会机关针对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人寿”)的行政认定决定书。

罚单显示,珠江人寿存在以下3项违法行为:

  一,项目子公司融资款超过监管比例规定

2017年5月至9月,珠江人寿向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大同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益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崇州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平顶山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四个项目子公司100%的股权,并约定由珠江人寿向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四个项目预计投资议程分别为7.84兆,8.59兆,7.01兆和8.82兆。

截至2019年6月30日,项目实际融资收益金额合计分别为4.32亿美元,4.48亿美元,3.96亿美元和4.27亿美元,融资规模占项目投资规模的比例分别为55.15%,52.16%,56.48%和48.37%。

不符合《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59号)第二项第4条关于融资规模不超过项目投资规模的40%的监管规定。

  二,保险资金违规用于缴纳纳项目竞拍保证

2019年4月,珠江人寿向宁波安宸基金投资5亿美元,用于开发广州新瑶投资有限公司的增城新围项目,约定用途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及工程建设款。

实际过程中,珠江人寿投资金额5亿倍多次流转,取代各流转银行账户预算盈余后,仍为3.37亿资金流入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用于新塘镇群星村经济联合社项目竞拍保证金

珠江人寿进行上述投资过程中,未详细核查资金用途,替代有效防范和纠正资金用途与约定用途替代情况。

  保险资金用于缴纳纳项目竞拍保证金不符合《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80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持有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展示期间未严格遵守法定职责,投后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该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三,关联方长期占用保险资金

截至2019年6月30日,珠江人寿涉及股东关联方的7个项目应收█共计90笔,金额合计9.44亿美元,其中10笔应收利息票据龄达1年以上,金额合计1.13亿美元。

最终检查日,珠江人寿投资于宁波安昌基金,首泰仁基金的2笔项目投资资金合计18亿美元,被股东关联方无偿占用超过2年。

珠江人寿未针对此类资金占用问题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未就投资本金,索引,罚息,违约金等归还事项与有关利益相关的不同区分协议,也未采取推进资金回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上述行为不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1号)第五十八条,《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第二条及《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59号)第三项第1条的规定。

根据罚单,针对上述3项违法行为,对珠江人寿分别处以30万票,票据合计90万。对胡某某,张某某,黎某某,廖某某等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17万元,17万元,7万元和7万元的尺寸。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责任编辑:DF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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