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金融案件进行司法管辖,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争议|北京|上海_新浪科技_Sina.com


原标题:北京市金融法院集中管辖金融案件正式成立

3月1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 据了解,新成立的北京金融法院专门审理应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事和商事案件以及金融行政案件。 已分配了第一批25名法官,第一批案件已被成功接受。 这也是继2018年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后,我国第二个金融法院。对于完善金融审判制度,预防和控制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智能法院”

3月18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 新成立的北京金融法院专门审理应由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事和商业案件以及财务行政案件。 首批25名法官均为中国共产党员,平均年龄为41.7岁。 其中,有11名医生和13名硕士,平均处理案件超过12年,其中68%的法官被评为各种专家人才。

《北京商报》的记者在北京金融法院发现,法院体现了“智能法院”的特征。 例如,位于二楼的大数据中心已经与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局,司法大数据研究所和一些金融机构建立了初步的数据连接。 大屏幕上会显示各种数据,例如对民事和商业案件起因的分析,财务指数的报价以及保险业的参与,为法官进行判断和调查提供参考指南。 其中,金融部门的“烟气指数”监控系统最初已与试用系统连接并共享。

在给当事人提供便利方面,北京市金融法院在案件登记大厅设立了专门的案件登记窗口,以处理更专业的新三板争议,证券和期货以及涉外案件。 当事人还可以在多台自助服务机上归档案例并查询文件。 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区中,有一个中小型投资者权益保护站,一个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站,一个银行纠纷调解室和一个保险业纠纷调解室。

北京金融法院还拥有中国第一个5G法院,主要用于在线法院审判。 5G法院可以充分利用5G技术的大带宽,高清晰度和低延迟特性。 在电子屏幕上对各种类型的证据进行分类和分析,就网络速度,清晰度和同步性而言,基本上可以达到与线下法庭相同的效果。

北京金融法院是中国第二家专业金融法院。 谈到成立背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丰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是金融监管机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和主要金融总部的所在地机构。 到2020年,北京金融机构总资产超过150万亿元,占全国的一半以上。 金融业已成为首都经济的最大支柱产业。

“目前,在北京注册的法人金融机构有832家,金融的发展和创新导致大量困难,复杂和新型的金融纠纷进入诉讼领域。 设立北京金融法院集中处理金融案件的管辖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审判资源。 配置,提高金融案件审判的专业水平,促进法律的统一适用,不断完善金融治理和监管体系,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安丰德介绍。同时,北京金融法院还将增强中国金融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第一种情况已被接受

具体而言,北京金融法院对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北京管辖范围内的一审金融,民事和商业案件具有管辖权,例如证券,期货交易,商业信托,保险以及其他金融,民事和商业纠纷,资产管理业务和资产支持的证券业务。 ,民间金融纠纷引起的私募股权基金业务及其他金融业务; 与金融机构有关的公司相关纠纷; 涉及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等的破产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最高法》《北京市金融法院管辖权规定》,北京市金融法院还受理了涉及外国公司侵害国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涉及上市公司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选定层”。 由国家财务管理部门进行财务监督引发的有关证券纠纷,行政诉讼和非诉讼行政执法案件,具有管辖权。 当事人对北京市金融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另外,《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当天上午,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起诉了被告,一家股份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告,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及一部法律。通过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作为被告的律师事务所,在线渠道成功提起了本案,并成为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第一宗案件。

根据《北京市法院网上案件备案程序》,可以通过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或北京移动微法院的网上案件备案系统,在线进行财务,民事,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备案。案子不离家出走。 同时,对于所有在线提交的案件,当事方无需在随后的审判执行过程中向法院反复提交纸质起诉材料,从而真正实现并处理了在线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业务环境已优化。

在谈到正式成立北京金融法院的重要性时,北京讯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德义分析说,在这一领域,对金融案件的集中管辖权或对二审案件的集中管辖权将有助于统一判决。北京金融纠纷标准。 提高效率和质量。

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资本市场的案件数量仍在迅速增长,案件的辐射范围也在扩大。 您可以浏览已经成立两年多的上海金融法院的运作情况。 根据上海市金融法院最近公布的2020年典型案件,到2020年,上海市金融法院受理各类金融案件7,230件,审结7,235件,分别比上年增长4.97%和4.23%。 案件的主要类型是证券虚假陈述,金融借款和金融租赁。 全年涉及标的总额1822.22亿元,同比增长14.51%。

大部分已执行资产是股票和债券等金融资产,涉及上市公司,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各种信托,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 目标金额大,执行资产种类繁多,处置过程复杂。 影响更大。

与上海相比,在北京建立一个拥有“一个银行,两个委员会”和众多监管机构的金融法院,也可以说是符合这种趋势的。 监管的目的是完善金融裁判制度,创造良好的金融法律环境,为实体经济服务,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王德义进一步指出,近年来,金融交易方式不断创新,交易规则不断变化和发展。 该领域中的相关争议确实具有一定程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需要专业法院来处理。

北京商报记者王晨婷,宋一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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