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欢迎第二个金融法院,今天正式成立了北京金融法院

原标题:我国迎来第二个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今天正式成立

继2018年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之后,我国于3月18日正式迎来了第二个金融法院。业内专家认为,北京金融法院的成立有利于对相关金融案件进行更专业,更有效的审判,完善我国的金融审判制度,预防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帮助改善北京市场现代化,法治和国际化的商业环境促进了北京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3月18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新闻发布会,告知市民北京金融法院已正式成立。据悉,上午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五,被告银行分享有限公司被告会计司,被告合资企业被告财产评估有限公司律师该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已通过在线渠道成功提起,成为首例被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案件。

据记者了解,从中央深层改革委员会的审批到正式成立,仅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就成立了北京金融法院。 2020年12月30日,中央深改革委员会第十七届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计划》。今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

3月12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举行会议,任命蔡慧勇为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官,李彦宏,薛峰为委员。北京市金融法院副院长。 主席,裁决委员会成员和法官。

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执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明确了金融民事,商事案件,金融行政案件,以及北京金融法院管辖的执行案件。 ,在北京市各级法院分庭审理了金融案件的审理关系。

3月17日,针对因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引起的案件管辖权和相关审判业务的调整,职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北京市金融法院案件管辖权的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南”)。

国浩律师事务所(上海)律师朱一义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北京金融法院具有广泛的管辖权,不仅包括北京管辖范围内的金融,民事和商业纠纷,而且还具有突破性管辖范围,其中包括对海外公司的损害赔偿。 领土投资涉外证券和金融纠纷,包括投资者的权益,已纳入北京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同时,意识到北京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覆盖全国中小企业在股份转让系统的“选定层”上列出企业集中处理相关证券纠纷,将因履行财务监督职责而引发的国家财务管理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移交给北京金融法院,明确了相关证券和证券案件的集中管辖权,有利于完善相关案例的专业性化学解决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澄清了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后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 同时,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案件在网上提起。 可以看出,北京金融法院通过网上全程处理此案,服务便利措施,以优化业务环境。 朱hu仪说。

根据蔡慧勇的说法,北京金融法院首先配备了25名法官,平均年龄41.7岁,拥有11名医生和13名硕士。 处理案件的平均时间超过12年,有68%的法官被评为各种专家人才。

“第一批法官具备很高的知识和专业水平,在处理案件方面经验丰富,而且年龄年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力接受《证券日报》记者在接受采访时说,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是重要的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所在地,拥有许多国内外知名的金融机构北京金融法院的成功启动实施了中央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治理体制的重要举措。 它将在预防和解决系统性金融风险以及帮助北京进一步改善以市场为导向,合法化和国际化的商业环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朱Yi义说,金融业蓬勃发展,金融案件涉及许多新型案件,风险传递能力强,审判难度大,国际关注度高,对金融审判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有利于对相关金融案件进行更加专业,有效的审判,有利于促进国家金融的发展。战略实施,完善金融审判制度,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北京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国际水平进一步提高影响国际声音这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朱以一认为,考虑到金融审判的专业性,为确保北京金融法院充分履行职能,有必要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配套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支持机制。金融审判专家协助制度,加强金融纠纷案件处理。 多元化和解机制建设,财务案例大数据建立资源库和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机制,建设智囊团,确保国家金融战略的实施,在服务的同时完善金融审判制度财务工作。

(来源:《证券日报》)

(负责人:DF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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