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融法院成立并成功受理第一案
3月18日,第二家国内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党的领导小组副书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丰德成立新闻发布会根据以上介绍,“一银行两会一局”等主要金融监管机构高度重视北京金融法院的设立,并提出了重要建议,以更好地利用北京金融法院集中管辖权的优势。 。
根据安丰德的说法,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金融监管机构所在地,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和主要金融机构的总部。 到2020年,北京金融机构总资产将超过150万亿元,占全国的一半以上。 金融业已成为首都经济的第一支柱行业。
安丰德说,北京金融法院的成立将提供战略实施和创造良好的金融法律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金融监管,落实国家金融战略。” 安丰德说,北京是国家的金融政策控制中心,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规定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 在北京建立金融法院,有利于司法机关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有效联系,更好地服务于并确保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促进了国家金融战略的实施,促进了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济和金融发展。
安丰德介绍说,目前,在北京注册的法人金融机构有832家。 金融发展与创新已导致大量困难,复杂和新型的金融纠纷进入诉讼领域。 设立北京金融法院集中处理金融案件的管辖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审判资源的配置,提高金融审判审判的专业水平。促销法统一法律适用,不断完善财务治理和监督体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北京金融法院的成立也可以增强国际金融影响和国际声音安丰德说,近年来,北京大力推动综合试点项目的扩大,以服务业的开放和金融业的深度融合。国际市场,金融的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扩大,金融创新领域的国际合作不断深化。北京金融法院的成立有利于集中力量建设我国的金融正义品牌,向国际社会推广和确立我国的金融司法概念和审判规则,维护我国的主权利益和商业兴趣。
安丰德表示,北京市委十分重视成立北京金融法院的筹备工作,并在筹备过程中发挥了强有力的领导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几次会议会议专门研究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的管辖权,并及时发布司法解释。 “一行,两次会议,一个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兑换国家财政局等主要金融监管机构高度重视北京金融法院的设立,并提出了重要建议,以更好地利用北京金融法院集中管辖权的优势。
安丰德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将专注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三大任务,集中在首都“四个中心”的职能上定位方式,充分发挥财务审判的作用,促进财务审判制度和机制的完善。
据悉,上午,一定的资产管理受到限制公司五,被告银行分享有限公司被告会计司,被告合资企业被告财产评估有限公司律师该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已通过在线渠道成功提起,成为首例被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案件。
(资料来源:期货日报网)
(负责人:DF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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