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部门: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者贷款

原标题:五个部门: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对于已经签发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耗贷款,小额贷款必须受到监督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原则上贷款不延期。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和中央网络空间管理局秘书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工作的通知》。管理职位《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现象,准确“吸引”大学生,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些大学生陷入高贷款陷阱

最近,一些互联网小额信贷机构已经与科技公司合作,将大学校园用作目的,通过虚假和归纳性宣传,发放互联网消费者贷款,诱使大学生提前在互联网购物平台上过度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了规范和纠正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的混乱局面,有必要发布《通知》。尽快把重点放在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上,进一步加强贷款机构建设。客户营销管理和风险防范要求,加强对大学生的教育,指导和帮助,合理引导网络舆论,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现象,准确“招收”大学生,有效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通知》进一步从四个方面规范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借贷机构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 二是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指导和帮助; 三是抓好舆论传播和引导。 第四是加大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问题的调查力度。

  小额贷款公司

  不向大学生提供互联网消费贷款

为加强对贷款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者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通知》明确提出了三个要求。

首先是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行为。 《通知》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的实力,商业银行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对风险管理的要求是针对大学生如持牌金融机构,显然,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贷款信用服务

二是严格管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 在“挡住侧门”的同时,也要注意“打开前门”。 《通知》明确,为了满足大学生的合理消费信用每个需求银行在可控风险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可以制定有针对性的,差异化互联网消费者信用产品

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所有大学都应重视大学金子金融服务,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联系,为有合理需求的大学生开放正规的校园信用服务渠道,用“好钱”驱逐“坏钱”,努力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的环境。

《通知》还加强了市场营销管理,严格了贷款前资格审查,加强了贷款后管理,加强了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并加强了信用对于信息提交和其他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三是加强风险整顿和监督检查。上述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对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有必要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制度制定整改计划。 原则上,已经发放的贷款将不会延长,但会逐步消化库存严禁违反规定经营新业务。 必须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调查,在一定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风险管理要求。

  “打开前门,挡住侧门”

  精确防止过度诱导大学生贷款

国家有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校园借贷问题。 在2016年和2017年,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上贷款整治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款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苏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红岩认为,从内容上看,《通知》主要是重新强调了以前的校园贷款监管规定,重点是在实施层面上进行强有力的监管。 这表明在早期明确禁止的某些行为已出现死灰复燃的迹象。 这也表明,校园贷款的“开前门堵侧门”工作仍具有很大的潜力,需要继续进行。

消费金融专家苏小瑞表示,该文件体现了监管部门“打开前门,堵上侧门”的理念。 一方面,它将加大对非法贷款机构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它将规范持牌金融机构的金融营销。对前一环节的早期干预有利于更精确,有效地预防诱因现象。大学生过度借贷。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负责人:DF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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