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分类还是内容分类?《广播电视法》建议为未成年人建立频道

原标题:视频分类还是内容分类?《广播电视法》提议建立次要频道

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集)观点草案)(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注意。 “征求意见稿”共有10章和80条,分为一般条款,业务访问,制作和广播,传输范围, 公共服务支持宣传,安全保证,监督管理,合法的责任和章程。

其中,第23条提到“广播电视节目综合广播机构应为未成年人建立专门的频道”。

这是否意味着电影和电视分级将很快实施? 许多业内人士告诉《 The Paper》,这意味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最初发布了一个可能属于机密的信号。 但是,一些专家认为,该政策倾向于强调内容分类,而不是影视分类。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的具体内容是:广播电视节目综合广播事业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建立未成年人专用频道,未成年人专用时隙,未成年人节目专用区,未成年人。楷模。 建立和改善未成年人保护专员和未成年人计划评估委员会等待机制防止出现次要程序商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广播电视节目中含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时,广播电视节目综合广播组织应当及时突出通知,合理安排广播时间和布局。

关于“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未成年人”部分,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金盾影视中心主任李学正告诉《白皮书》:“我认为这是初步意见。 ,这初步表明可能会进行分类,电影分类和电视连续剧分类的实际操作和实施之间仍然存在一定距离,因为我国电影和电视作品的整体创作环境本来就比较严格,即使引入了分类系统,很难有明显的分级作品。”

影视行业内幕人士告诉记者:认识从角度来看,“未成年通道的设置”是对水域的考验,它释放出可能被分级的信号,并且正在征求意见。 这取决于公众的反馈,定性和分级将不会立即实施。 ”

也有列出的影视公司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不应涉及电视电影的分类。 “一般来说,分类是告诉观众电影和电视作品的类型。此政策指的是不适合儿童观看的内容的“隔离”,或哪些人不想观看或观看。无法观看。因为我们已经有儿童频道,所以现在我们实际上想创建一些更适合他们通过此类专栏或专业频道模型观看的节目。”

(来源:论文)

(负责人:DF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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