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促进了跨国公司对跨境资金的协调使用。


原标题: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促进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的协调使用

为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全国服务业的扩建综合示范区,支持新的更高层次的开放经济体系的建设和升级关于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启动首批试点项目在深圳和北京开展跨国公司的本外币资金池综合业务,以进一步促进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的跨境资金的协调使用。

该试点计划针对信用评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本外币政策。整合现有的各种资金池,以实现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内跨境本外币资金的综合管理。二是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适当调整外债和海外贷款额度,并在审慎的经营理念的基础上,提高跨境投融资的自主性和资本利用效率三更促进资金的转移和使用。托管公司的国内资金的主要(子)帐户外汇结算资金可以直接输入人民币国内资金的主要(次级)账户,国内资金总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直接转入会员公司自己的账户中进行相关业务。第四是要实现一定数量的购汇意愿。购买外汇所得的外汇资金可以存入国内主要资金账户进行对外支付。第五是在活动期间和活动之后加强监督。加强统计监测,加强风险评估,异地核查和现场检查,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试点情况和政策效果,进一步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综合业务的管理框架,不断完善对外资公司的便利化。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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