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提交给大会以审议30多年来的两项法案有多重要? |人大|法律|全国人大_新浪新闻

原标题:30年来,这两项法案首次提交大会审议有多重要?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连续第七年向国会提交重要法律进行审议。 内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

这两部法律是30多年来首次修订。 公众不太熟悉的这两项法律的意义何在?

   人大制度的基本规律

  确保和发展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实行人大制度。 人民通过选举代表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个国家机关来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可以说,人大的正常运转是国家政治社会生活正常化的重要标志。 这两项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权力的重要制度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两项全国人大组织法。

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五四宪法》,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后我国通过的最早的法律之一。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秩序恢复正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恢复行使权力。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现行宪法。 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对国家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规定,从而改善了国家的领导和政治体制。

在这次会议上,根据新通过的宪法重新制定了《人大组织法》,总结了人大制度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并对1954年的《人大组织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和补充。 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政治体制提供了根本保证。

在随后的时期,人大制度表现出空前的活力。 1989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这是专门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程序的法律。

在我国,以“规则”为名的法律并不多。 该法律规定了举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和审查法案,审查工作报告,审查国家计划和预算,选举,罢免,任命和辞职国家机构成员的具体程序,条例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顺利举行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30多年后,这两项法律迎来了第一批修正案。 参加这次修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律办公室副主任蔡仁军指出,这两项法律具体体现了宪法的规定,是宪法的基本法律。国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法律。 它在操作中具有独特的位置。 这次修订必将与时俱进,完善人大制度。

   与时俱进

  充分反映制度和机构改革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迎来了持续40多年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还需要反映党和国家体制改革的深化。 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特别是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和全面加强党在全国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立法,监督和代表制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已经形成了许多新的经验和新的结果。

法律反映了社会的变化。 时代在发展,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也在改善和发展。

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案草案的一个重要修订是,充分反映国家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党政体制改革后有关机构的设立及其职能的新变化,并完善相关内容。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特征,活力和运作。 流畅的组织系统,会议系统和工作程序。

例如,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国家监督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交提案的规定,并规定常任委员会委员不得在国家监督机构中任职,并增加了查询和调查制度。回顾了国家监督委员会及其董事。

去年八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听取了全国监督委员会的特别工作报告,该报告被普遍认为是人大及其常委加强对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的重要体现。 。 根据宪法规定,该法律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监督机构的职责以及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在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时,增加这一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在特殊情况下,常务委员会可以决定提前或推迟会议。 提前或推迟会议日期,但未能决定当前会议的日期。 如果是,则常务委员会可以单独做出决定,或者授权主席会议做出决定并宣布。

从历史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不固定。 直到1990年代,会议日期才逐渐确定为每年3月初。 去年,由于新的冠状肺炎流行的影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被推迟到5月,打破了3月份召开会议的规定长达20多年。 同时举行了7天,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最短的时间,日程安排很紧。 ,精简高效。

总结这些经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为“简化”会议的组织制定了原则,并阐明应合理安排会议时间表,以提高审议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在确保法律法案审议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了审议环节,简化了会议程序。

   在整个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民主思想

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这一法律修订显然体现了这一重要概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坚持民主的全过程,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体现人民的代表作风。意志并保护他们的权益。 这项规定完善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

此外,还加强了对人大代表民主全过程的要求,明确了人大代表应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工作。努力为人民服务,充分发挥民主的全过程。 的作用。

实际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已充分体现了全过程民主的概念。

自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均应邀出席了该常务委员会的每次会议。 目前,已有近800名代表参加了常委会会议,并直接参与了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活动中,有基层人大代表五十余人。

代表们通过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络室和代表接待日等各种形式,听取群众的意见。 代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时,代表们把群众的意见带到了国家最高权力机构。 这也是整个民主进程的体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律办公室主任童卫东指出,增加“全过程民主”条例反映了我国人民民主的鲜明特点,有利于人民民主的进一步发展。在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实践中维护人民民主。 选举权,民主决策权,民主管理权和民主监督权。

记者:陈飞,白洋

主编:张瑜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