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告证明对于受管制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以下简称“经纪业务短期融资”)促进发行和交易货币市场中国人民健康稳定发展银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票管理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修订并报告给社会公开招标观点,评论截止日期为今年4月4日。
经纪短期融资是指证券公司的银行在市场间发行,期限少于一年,用于偿还本金和利息键。 2004年,为了实施关于扩大证券的“国家九条”企业融资与频道相关的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办法》的出台更好地支持了证券公司的短期融资需求。
当前,证券公司的业务模式,融资环境和风险特征发生了重大变化。 根据市场成员的需求和金融市场宏观管理的需要,修订后的《办法》建立了以流动性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框架,取消了发行前备案,加强了事发前后的管理。 ,指导证券公司提高流动性管理能力,促进货币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据悉,“措施”包括发行人的资格,期限和时限管理,信息披露以及过程中和事后管理。 共有22条。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发行短期债券除了遵守法规要求的证券公司的各种风险指标外,流动资金覆盖率应继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具有合理的成本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
二是短期融资券等短期负债票据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净资本的60%,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三是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证券公司应披露中期报告,年度报告,重大事件和发行。
第四,继续加强流动性覆盖率及其他风险控制指标和市场交易行为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将根据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和其他短期债务工具的余额每六个月动态调整短期融资券的限额,以指导证券公司保持较高的流动性。 。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负责人:DF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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