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记录被发布,行业启动了新一轮的压力测试

概括

[The solvency transcripts of 178 insurance companies are released and the industry launches a new round of stress testing]到2020年第四季度末,统计中包括的178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246.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234.3%。 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9.6%,277.9%和319.3%。 100家保险公司的综合风险等级被评为A,71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3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3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

截至2020年第四季度末,统计中包括178家公司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3%。保险该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9.6%,277.9%和319.3%。 100个公司保险该公司的综合风险评级被评为A级,共有71家公司保险该公司被评为B级,3级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有3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

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举行了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职位会议,公开了上述最新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卡。

在流行病的影响下,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仍在合理范围内运行。 但与此同时,它也面临着极端压力冲击(例如股票资产的急剧下跌)带来的新风险。

《中国商业报》获悉,1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偿付能力监督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压力情景下偿付能力指标计量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根据偿付能力数据计算六种压力情景。 2020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相关指标的变化。

从行业的角度来看,与以前的测试相比,该测试场景结构的一些变化反映了风险预防和控制方面的压力不断增加。

 测试六种压力情景中的变化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变化与六种压力情景密切相关,包括:权益资产下降,交易对手违约,利率风险,严重疾病的发生率不断上升,投降率的变化以及损失率的恶化。

从这次的内容来看,股票资产下跌的情况有两种:假设公司持有国内上市普通股,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可换股债券批准价值下降20%将导致批准资产和最低资本的变化。 假设公司持有的境内上市普通股,股票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可转换债券的批准价值下降40%,这将导致诸如批准的资产和最低资本等指标。 种类。

交易对手违约也是保险基金最担心的投资风险。 在这方面,还建立了两种类型的方案:在已确认资产和交易对手的国内评级均低于AAA(不包括AAA)或未评级项目的项目中,假定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敞口的前五名交易对手将在2020年首次出现。第四季度违约,导致相当于相应资产账面价值40%的损失,这将导致指标的变化,例如批准的资产和最低资本; 核准资产和交易对手的国内评级低于AAA(不包括)或未评级在项目中,假设排名前五的交易对手在2020年第四季度违约,导致损失相当于其相应账面价值的100%资产,将导致诸如已确认资产和最低资本之类的指标发生变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南告诉记者,在交易对手违约的情况下,“ AA以下或没有评级”的测试将扩展为“ AAA以下或没有AAA的测试”。评分”。 该项目; 从假设前三名交易对手的违约造成相应资产账面价值的20%和40%的损失,改为假设前五名交易对手的违约导致40%和100的损失相应资产账面价值的百分比。债权各种项目信用风险急剧上升,保险公司增加了对信用债券和债务投资工具的持有。

损失率不断恶化的情况仅针对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计算要求为: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汽车保险综合损失率提高15%,公司综合损失率短2020年第四季度的定期事故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增长了30%,并且该公司在2020年第四季度末的有效业务再次保险金额再保险确定的补偿支出的2%将分别导致实际资本,最低资本和其他指标的变化,如果同时发生以上三种情况,则将分别导致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的变化。指标。

在不断恶化的损失率情况下无需考虑预订最低风险资本和准备金评估假设可能会发生变化,但是有必要考虑由于综合成本率上升而导致的溢价风险最低资本的上升。

王向南说,在赔款情况进一步恶化的情况下,车险综合损失率从原定的10%提高到原定的15%,反映了车险综合改革带来的更大的成本压力。

此外,经营长期人寿保险业务的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也需要计算利率下降,严重疾病发生率恶化以及投降率发生变化的情况。

 防止偿付能力充足率达不到标准

2015年2月,保险业进入了“第二代补偿”过渡时期。压力测试,测试期限基于年份。

“偿付能力II”下的“偿付能力压力测试”是指在基本情景和各种压力情景下对保险公司未来偿付能力充足率的预测和评估,旨在识别和警告偿付能力充足。不符合标准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措施,以防止发生不符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情况。

新修订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还增加了压力测试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进行偿付能力压力测试,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对不同情况下的偿付能力状况和趋势进行预测和警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措施。

王向南说,在次贷危机爆发之前,保险监督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指标并使用风险价值,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等管理工具,此后保险业压力测试的内容已从市场风险已逐渐扩展,以全面集成各种重要风险,方案设计和分析技术也日益成熟。

(来源:《中国商业报》)

(负责人:DF524)

郑重声明:Oriental Fortune.com发布此信息的目的是传播更多信息,而与该立场无关。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