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马进:关于加强实况视频转播的财税监管的建议

原标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马进:关于加强与实况转播有关的财税监管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直贡党专职副主席马金最近建议加强与实况视频广播有关的财务和税收监管。

马瑾指出,近年来直播视频流交互的娱乐已成为互联网发展的重要方向。 根据CNNIC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第四十五次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在线视频应用的使用时间占所有移动应用总使用时间的24.9%。 通过视频现场直播的方法已经产生了大量的“互联网名人主播”,现场直播的奖励已经成为当前主要互动直播平台最重要的盈利模式。 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现场直播奖励金额达到200亿元。 在蓬勃发展的“互联网名人经济”背后,出现了诸如“孩子们的高额报酬”和“经纪人”之类的问题。公司修改自己的主播排名,诱使消费者顺应潮流并奖励“直播名人逃税”等混乱情况,暴露了直播经济以及相关金融和税收监管背后的盲点。

为了规范现场直播行为,马瑾建议“消费者虚拟交流货币“行为”被定义为向消费者提供技术服务,消费者的奖励行为是消费行为。 尽管《最高法》已经阐明,青少年奖励是无效的,但它并未明确定义消费者通过直播平台交换虚拟货币的行为。 这导致了次要奖励,虚假高价奖励和其他事件的暴露。 该平台经常采取消极措施,认为它在服务协议中指出“充值成功后,将不提供退款或反向交换服务……”免责条款,不应该以变相形式承担责任。但是,使用该平台充值和交换虚拟代币以奖励锚的用户实际上是为消费者提供“实时奖励”技术服务的平台,这与技术服务是一致的。合同特征。交换平台弹幕和向锚赠送礼物符合《合同法》第174条的规定:“在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参考有偿转让权利和其他无形资产。销售合同相关法规”,因此,消费者通过直播平台交换虚拟货币的行为应构成技术服务合同,奖励行为构成消费者的行为,其充值服务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涉及侵权。

二是国家税务总局应认识到直播平台为消费者和问题的充值和购买服务发票类型为“技术服务”。 在现行税法中,技术服务的税收比虚拟商品的税收更容易。 同时,发票项被明确定义为“技术服务”,可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退款。 取消不合理的条款,即从征税方法中删除了“在充值成功之后,就没有退款或反向交换服务……”。

第三是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强制要求直播平台向税务部门注册其支付平台。 同时,平台和锚定经纪人公司必须建立一个联合结算帐户,所有最终锚定付款必须通过联合结算帐户进行结算。 在“高价奖励”的背后,平台采用了所谓的协议回购虚拟物品可以使单个锚点直接兑现并获得奖励,并且有签约经纪公司或机构职位房间的主人也通过此条款直接提取现金,避免个人所得税因此,建议税务部门定期检查收款平台和联合结算账户的交易明细以及银行水费单,用于掌握平台和经纪公司的奖励记录的收集以及对锚点的实际付款工资金额,用于规范当前直播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逃税行为。 同时,经纪公司或平台可以自我指导和执行,而高昂的价格奖励会诱使消费者顺应趋势并实施打击行动。

第四是推荐每个地方税外交部应加强高科技互动直播平台企业加强税收监管,结合新实施的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对高收入“网红主播”进行专项税收检查。直播平台的多数母公司已注册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许多人赢得了多回合投资,即使具有上市资格,但其注册的子公司大多数是小型和微型企业,它们充分享受有关税收支持优惠政策。 这些互联网公司的收入,因为位置不清楚,关联交易导致国家税收来源的流失。应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大数据进行检查,以防止相关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利用税收支持政策来逃税。同时,通过直播平台的来源,将“互联网名人主播”的收入归类为经纪公司代理人或个体经营,分别对应经纪公司如何支付锚和直播平台两种方式,并监督相关“互联网名人锚”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对于严重逃避个人所得税的锚,必须缴纳税款并予以处罚,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以提醒上市给予大量的社会监督。

(来源:中国证券网)

(负责人:DF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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