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债券项目亏损超过亿元。 那么,为什么东吴证券拒绝将业绩重新发布给投资经理? 为什么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_东方财富网

原始标题:造成损失的债券项目为数亿美元。 因此,东吴证券拒绝将业绩重新发布给投资经理。 为什么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由于薪资纠纷,东吴证券与前雇员面对法院。

Judgment.com最近发布的一项判决显示,前雇员王明明因重新表现而被判初审。奖金后部,东吴证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裁定由投资经理王明明负责投资项目公司造成数亿美元的损失,不应再享受任何奖金,但最终结果与预期不符撤销东吴证券上诉被法院“无情地”驳回。

东吴证券为何不履行员工绩效奖?由员工负责的项目带入公司失利,为什么我仍然可以成功地获得表演奖?

一审法院发现,王明明任职投资经理期间,为债券项目发行了债券投资总部内部债券16 Dongchen 03信用评级表和债券投资总部投资计划说明表; 发行债券项目15东辰MTN001的债券投资总部投资计划指导书; 发行债券项目资本运营中心内部债券16港台01信用评级形式; 债券投资总部内部为债券项目16鸿业01发行债券信用等级对于债券项目16鸿业02,签署投资决策小组的决议,签发债券投资总部内部债券信用等级表; 对于债券项目16润阴01,出具《资本运营中心投资计划说明书》和债券投资总部内部债券信用等级表。 此外,他还担任过15个华新债券和16国购01债券项目的投资经理。

王明明在东吴证券很正常职位截至2018年9月10日,王明明已通过电子邮件向东吴公司递交了辞呈。 2019年5月16日,东吴证券向王鸣鸣作出处罚决定,称:王鸣鸣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自2018年8月至2018年9月共停职16天; 他未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在债券投资管理方面的规定。该公司直接对诸如投资决策依据不足和投资后的后续管理不足等问题负直接责任。 决定给予王明明开除和扣除风险金。

王明明和东吴证券均确认业绩奖金差异发生在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在此期间,东吴公司应发行王明明基本工资共发放奖金和业绩奖金357.7万元,王鸣鸣的业绩奖金金额尚未发放至16.66万元。

根据王明明的说法,债券项目“鸿业02”的债务人进入了破产重组程序。债权绩效期尚未到期,无法确定是否存在默认值; 东吴投资债券项目“ 15华新债券”公司投资陈主任负责。 这笔钱于2016年8月左右移交给了她。这笔钱在移交时已取出。 该项目于2018年12月5日到期。 债券项目16 Gangtai 01在王明明任职期间甚至没有辞职,即使她辞职也没有违约。债券项目16 Guogoo 01的债务人无法及时偿还公告时间是2019年2月1日。她已经辞职。 东吴公司要求她对债券项目的违约承担责任。 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担保项目16东辰03将在其责任期内按时支付,即使有违约,她也将离开。 在那之后。

王明明说,东吴公司领导曾口头告知将扣除绩效奖金的15%,但并未告知她相应的债券项目需要扣除风险资金。 据她所知,其他同事离职后得到了风险减免。

在这方面,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和被告双方均确认,绩效奖金之差是由于被告扣除了一部分绩效奖金作为风险金。 但是,东吴证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制定了风险基金的规章制度,以及该规章制度经过了针对员工的民主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东吴证券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无法提供证据的不利后果。委员会2018年3月23日,“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商业内部控制准则》和《内部控制准则》将于2018年7月1日生效。此案涉及的绩效奖金差异发生在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之间。最终,法院裁定东吴证券应支付王明明的绩效奖金。差额16.66万元。

东吴证券对判决不满意。 王明明负责的五个债券投资项目违约,给公司造成数亿元的损失。 王鸣鸣在争执中已经获胜。劳工薪酬远远超过劳动力合同在商定的月薪等基础上,提倡公司无需根据上述巨额亏损事实,行业惯例,以风险货币的名义扣除王明明的业绩奖金差额。以及监管政策和法规。

但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没有采纳该判决。法院认为,在一个案例中,东吴证券声称其公司不需要支付王明明关于绩效奖金的争议是基于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由公司本身制定。关键位置《职务个人风险基金管理办法》所载的风险基金扣除条件大不相同。 其次,就此案的情况而言,东吴证券在不支付王明明业绩奖金差额的基础上引用的监管政策和规定是困难的。 这成为东吴公司未支付王明明关于建立绩效奖金差额纠纷的说法的充分依据; 在三起案件中,东吴证券和王明明在风险基金的定义和扣除上没有达成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裁定东吴公司存在承担不提供证据后果的依据。

最后,法院驳回了东吴证券的上诉,维持原判。

巧合的是,东吴证券去年在一场劳资纠纷案中也败诉。

在这种情况下,东吴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由于部门员工管理的产品资产中不断发生违约赎回风险,给公司造成了沉重损失,东吴证券继续削减工资。 员工的辞职在2018年8月和2018年12月失败。直到2019年3月1日,东吴证券才以严重违反纪律为由终止了劳动关系,并签发了辞职证明。劳动仲裁公司必须支付工资差额和延迟辞职的损失。 东吴证券在仲裁后一再起诉要求赔偿,但最终仍被判近二十万元的赔偿。

(文章来源:Interface News)

(负责人:DF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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