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散布谣言的快递妇女被起诉的人被起诉,当事方回应警告!-cnBeta.COM

2021年2月26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余某区被告人牟某和何某提起公诉,并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月26日下午,有关各方吴女士(化名)告诉红星记者,该案刚刚移交给法院,下一步是等待最终结果。吴小姐他说,在以前的诽谤案中,收集证据并不容易,很少进入诉讼阶段,但是他的案子很快就会得到结果,他感到“非常幸运”。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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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结果之后,这件事就会过去。”吴小姐她说,新年过后和家人在一起一段时间后,她将继续工作并开始新的生活。

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0年7月7日18:00,被告人郎用手机在余杭区良Street街的一家快递站偷偷拍照,等着要去接快递的受害人顾某,并将视频发布在一个车队的微信群。 后来,被告郎和被告人贺某利用各自的微信账号假冒快递员和被害人顾,以求兴奋和引起关注,并捏造顾因快递而与快递员见面,两人有多个不适当的性关系。 微信聊天记录。 为了提高聊天记录的可信度,两名被告编造了视频和图片,例如“去约会的路上”和“约会地点”。 同年7月7日至7月16日,被告郎某在某车队微信群中逐个发布了上述虚构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视频和图片,引发了该群中的大量低俗评论。

上述坦率的视频和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并传播到多个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在线平台,引发了大量的点击,阅读和粗俗评论,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互联网上的热门讨论。 受害者Gu被公司解雇,因为他由于诽谤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后来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症。

检方发现,被告郎某和何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人格权,而且还通过互联网广泛,迅速地传播,严重扰乱了互联网社会的公共秩序,给广大民众造成了不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第二款的规定,对诽谤罪的刑事责任由公诉机关追究。依法办理程序。

与过去的口头诽谤和社区诽谤不同,在本案中发生了类似于受害者Gu的在线诽谤案件之后,希望个人公民能够根据刑事自诉程序自行收集证据或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起诉犯罪并保护其权利。 将会遇到很多困难。 公安,司法机关只有依法提起公诉程序,才能及时有效地起诉犯罪,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公民人格权的刑法保护,维护网络的社会秩序,创造清晰清晰的网络环境,是满足全面法治和司法机关职责任务的要求。 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网络空间健康有序发展。

先前报道

根据《报纸》先前的报道,吴女士在社区取货时被秘密拍照。 秘密拍摄的视频与虚构的微信聊天对话的屏幕截图配对,并发送给微信小组。 吴女士被伪造为“信使brother的兄弟”。 荡妇”。2020年8月7日,吴女士报警。

2020年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公安局发布警方报告,称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郎和鹤(男,24岁)捏造了含糊的微信聊天内容,目的是盯眼。 吴女士的视频和聊天内容的截图已发送到微信小组,对社会造成了不利影响。 根据《公安行政处罚法》第42条,对郎和何诽谤他人施加了行政拘留处罚。

2020年10月26日,受害人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决定于12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并依法请求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协助。

2021年1月27日,该报从委托人吴女士(化名)和浙江景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景静的律师那里获悉,警方已对“杭州女子以传闻抢快递”的调查结案。出轨诽谤案”。 该案于20日移交给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来自浙江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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