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华为正在建设的实验室火灾报告:焊工无证非法工作-华为华为-cnBeta.COM

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消息,2月24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松山湖“ 9·25”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0年9月25日15:00左右,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为团博娃项目在建实验室发生火灾。 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9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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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小组认为,这是由施工单位的特种操作人员无证,违规操作,安全管理不足所造成的较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高温焊渣燃烧,所涉及的建筑物将被交付而不接受

发生火灾的建筑物位于华为的Tuanbowa基地。 它是华为团博研发实验室项目的第六工厂,被称为“ Building G2”。 G2建筑物是单层超高层大空间钢结构建筑物,内部空间约为250,000立方米。 在18米和37米高处设有圆形检查通道。 建筑物中间有一个远场天线室。 密室长约85米。 ,宽约44米,高约44米。

事故大楼G2大楼的鸟瞰图

经调查,大火于2020年9月25日14:40发生。大火的地点是G2楼暗室天花板的东北角(距暗室北壁约1米,距暗室的东墙约25米)。 起火的原因是电焊工李云德在暗室天花板的东北角进行了电焊。 高温焊渣点燃了暗室天花板上的环保装饰胶和微波吸收材料(聚氨酯材料),并引起了火灾。

这场大火当场导致财产公司三名消防安全人员死亡。 火灾面积约为4,100平方米。 火灾损坏了建筑结构,微波吸收材料,设备,办公用品,汽车和一批物品的一部分。 经过现场调查,暗室的天花板和周围的钢制屏蔽结构整体上已经坍塌。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945万元。

调查报告显示,远场天线消声室是用于测试被测设备电磁性能的实验室。 它主要用于测试5G信号。 外层被屏蔽钢板包围,内顶板和侧面均装有吸收材料。 暗室中使用的微波吸收材料数量巨大。 现场已安装了约16,000平方米,现场仍存储了约2,000平方米的微波吸收材料。 火负荷很大。 同时,这些吸波材料的氧指数经测试不合格,不符合合同和国家标准,大大降低了吸波材料的阻燃性。

调查组发现,作为G2主楼的建设单位,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中国建设第一局(集团)存在经济纠纷,导致未组织完工验收和未经授权将建筑物交付给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使用。 松山湖高新区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站不清楚G2楼是否被擅自交付,未能及时停车,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缺乏监督。 监察组长推荐宋站权,土木工程质量监理徐惠东,松山湖城建局房屋建设处处长司华峰,共3人,受到党和政治制裁。

所涉及的焊工没有特殊资格,已被捕

调查组发现,电焊工李云德不具备特殊操作资格,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进行电焊操作,造成火灾,并直接造成事故。 2020年10月1日,李云德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被拘留; 11月6日,李云德被批准逮捕。

现场人员用手机拍摄的火场和照明情况

电波暗室吸收材料的施工现场负责人葛连龙,作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没有履行主要的消防安全责任。 焊接人员徒劳无功,没有安排相关的工作资格,只是安排他们工作。 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不当,事故负直接责任。 2020年10月1日,葛连龙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被拘留; 11月6日,葛连龙被批准逮捕。

王海,电波暗室吸收材料施工现场的电焊作业组织者和焊工之一(2019年12月进入施工现场一个月后离职),涉嫌伪造李云德等人的特殊作业证书在大连调查组建议东莞市人民政府致信大连市,大连市政府配合大连市公安机关对王海进行调查,并对王海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合法调查。

大约30分钟后致电警察,错过了灭火的最佳时间

调查报告显示,在2020年9月25日14:40左右发生火灾后,园区内的企业,建筑单位,财产及其他有关人员没有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而是使用了灭火器和消火栓自行灭火。 ,但效果并不理想。 从首次发现烟雾到消防部门接到119电话时,这花了大约30分钟,错过了灭火的最佳时间。 当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时,大火已进入剧烈燃烧的阶段。

同时,在15:06,万科物业安全张洪涛进入现场,在15:09,万科物业消防工程师刘尚生进入现场,在15:12,万科物业消防主管何光远进入现场,现场施工人员接连离开现场。 监视视频显示,张宏涛(1993年9月10日出生),刘尚生(1986年1月18日出生),何光远(1999年10月19日出生)和其他人进入火场来应对火灾时并没有充分保护自己。火。 吸入有毒烟雾后,对这三人进行了搜查,发现他们死于G2楼4楼北侧的检查走廊。

存在监管漏洞

调查报告指出,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致函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询问所涉暗房建设的性质和监督责任。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说,暗房的建设不属于《建设法》规定的设备安装。 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暗房建设的监督职能,也没有询问有关批准和备案的要求。 。

暗室屏蔽钢结构的坍塌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答复说,经调查,省,地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负责电磁消声室项目的日常管理,无须向消声室报告建设情况。庭。

事故调查组与广东省建造了类似的电磁消声室的企业进行了协商,了解到电磁消声室的建设并未按照建设项目的要求上报政府审批。 据了解,参与建造消声室的参与单位基本上是国内和行业领先的公司,参与单位之一也是编制《电磁消声室工程技术规范》的参与单位之一。 (GB50826-2012)。 行业和企业倾向于将暗室的建设视为设备安装而不是建设项目,因此他们没有报告建设。

事故调查组参考了国家标准《电磁消声室工程技术规范》 GB50826-2012,对该规范进行了反复的研究和讨论,达成了两个共识。 首先,对于这样一个大型暗房的建设,不仅是简单的设备购置和安装,而且是建设项目的建设。 其次,按照上述规范,在暗房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施工监督。

根据调查报告,由于信息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国际形势也推动了华为加快建设先进的5G实验室的步伐。 5G电磁波消声室的构建是通信和信息设备科学领域的一项前沿技术。 它属于一个新行业。 行业,企业和监管机构对此知之甚少,导致监管漏洞,主要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 对于此类项目的建设是否需要提交批准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 按照法定职能的原则,监督机关很难对其进行全面监督。

有鉴于此,调查组建议东莞市政府明确有关东莞电磁消声室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的部门和具体职责。 房屋建设部门负责电磁波消声室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工信部负责竣工后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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