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境与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黄河保护法》正在起草中,将从长江立法经验中学习长江保护法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原标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加紧起草《黄河保护法》,将借鉴长江立法经验

黄河保护立法已被纳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立法计划。 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全国人大环境资源与资源委员会的一位人士指出,《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特别法,其立法理念,制度设计和工作经验为其他流域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该文件指出,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保护法》,并将于2021年3月1日实施。

该法律将来是否会参考其他流域立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办公室一级检查员王凤春说,《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个流域特别法。 它的立法概念,系统设计和立法工作经验对其他流域立法(包括黄河保护立法)都非常重要。 参考意义。

“以保护黄河为例,党中央发布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做出了明确安排,为党的干部思想和政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黄河保护立法。” 王凤春说,现行的黄河保护立法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总书记的指示和战略部署,加快起草工作。

王凤春说,首先要把流域的有关立法作为一项保护法,始终把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放在第一位。 同时,要把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同时,有必要将建立流域协调机制作为立法的核心,建立形成和协调流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计划和重大问题的制度和机制。依法建立上,中,下游,河流,湖泊,水库和左,右岸的形成。 ,干流与支流协调治理的体制机制,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 同时,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工作。

此外,我们必须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和以问题为导向的结合,并运用法律来解决限制流域保护的热点,困难和痛苦的问题。 “不同的流域具有不同的热点,困难和痛点。我们必须直面问题,查明问题,把握问题的根本原因,找到有效的法律对策。相应的法律法规应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具有实质性的法律效力。” 王凤春说。

王凤春还说,在起草和审议《长江保护法》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了部门间立法班,积极发挥委员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作用。 李占书董事长亲自主持座谈会。 草案的全文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被广泛吸收。 这些做法值得其他流域立法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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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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