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浙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评估细则出炉,部分银行住房贷款评估指标出现浮动

原标题:发布《上海和浙江省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评估规定》,部分银行住房贷款评估指标上浮

中央银行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银行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资金集中管理机构的注意“(以下简称“通知”)近两个月后,近日,上海,浙江等地相继发布房地产贷款浓度规则,一部分银行抵押贷款评估指标有所提高。

据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管辖范围内的地点公司银行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等级通知,三档,五档银行相关监管指标分别增长2%和1.5%。

根据《通知》,房地产贷款的集中度包括房地产贷款的比例,个人住房贷款第三,四,五级银行的《通知》规定,房地产贷款比重的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比重的上限分别为22.5%和17.5%; 分别为17.5%和12.5%。 ; 12.5%,7.5%。 在上海,三档分别为24.5%和19.5%; 第四档分别是17.5%和12.5%; 第五档是14%和9%。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央支行和浙江省银监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银行业《关于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要求的通知》指出,确定浙江省辖市公司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的要求为:第三,四,五级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 第三档的上限保持不变,第四档的上限增加1%,第五档的上限增加2%。

根据《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城市中心以上分支分支与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办事处一起,争论在结合地方经济金融的前提下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公司银行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质财务风险特点:根据本通知书第三,四,五级的管理要求,在增减2.5%的范围内,合理确定适用于本辖区相应级别的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对此,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员陆文熙说银行信用有一种不均匀的弹性模式,对企业实体经济支持,并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紧张势头。 此外,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实施不同标准也体现了独立监管的政策精神。信用在规模之下,它将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来源:Dazhong.com)

(负责人:DF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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