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颁布了《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最近签署了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1年5月1日
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为了有效加强对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必要制定《条例》。
一是要明确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的原则。 《条例》以“保证资金安全,促进资金的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明确了对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合法,安全,开放,方便的原则。 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协调医疗服务供给方改革,为人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和医疗服务。
二是加强与资金使用有关的实体责任。 该条例对医疗保障机构,指定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规范,并阐明了每个相关主体的责任。
三是建立系统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体系。 《条例》建立了将行政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建立医疗安全,卫生,中药,市场监督管理,财务,审计,公安等部门的联合监管机构。 机制: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建立监管机制,注重行政监督和协议协调管理。
第四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条例》综合运用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照,限制就业,暂停医疗服务,终止服务协议,中止医疗费用在线结算等多种监管措施,以严厉打击使用医疗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 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权力医疗保障,职务疏忽,不正当谋利等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主编: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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