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北京市银保局: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防止非法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CAIJING.COM.CN

新的房地产金融新闻2月10日,北京市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以防止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应严格执行贷款前调查。 加强对客户资质和资信状况的审查,注意客户取得经营贷款借款人的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的个人经营贷款。 注意借款人第一次还款的来源,要求借款人在必要时提供税务信息,而不是简单地使用抵押物价值评估来代替借款人的收入审查。 谨慎地向最近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或购买房屋的客户提供个人商业贷款。 科学合理地设置信贷期限,限额和还款方式。

同时,有效加强付款管理。 严格执行委托付款制度,注意借款人委托付款对象的条件和背景,防止将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业务活动无关的账户。

认真落实贷款后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跟踪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关注借款人的运作和变化。 借款人退出公司或者因股权转让等方式丧失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

完善合同约束机制。 签订个人商业贷款合同时,应针对各种不诚实行为设置约束力或惩罚性条款,例如信贷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并应充分提醒借款人。

《通知》还阐明,应谨慎开展第三方合作。 加强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合规管理。 如果审计发现中间人违反规定为借款人提供“过渡”资金以获取个人业务贷款,并使用“空壳公司”打包借款人的资格,则应立即终止业务合作并向监管机构报告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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