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事务部回答了《关于在开发区促进离退休军人工作和创业的意见》的问题_东方财富网

原标题:退伍军人事务部回答了记者关于《关于促进离退休军人在开发区工作和创业的意见》的问题

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汇 问题:指导开发区支持退伍军人就业机会创业-退伍军人部就业与创业司有关负责人意见“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梅世雄

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退伍军人事务部海关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离退休人员在开发区工作和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退伍军人部就业与创业司有关负责人9日就《意见》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记者:如何理解《意见》中提到的退伍军人和开发区?

答:《意见》中提到的退伍军人是专门指个体经营的退伍军人,包括个体经营的复员干部,复员干部和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

《意见》中提到的开发区,是指高新技术开发区行业国家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例如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行业高科技园区工业园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开发区审计公告目录”。

记者:发布《意见》的主要考虑因素是什么?

答:退伍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的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个体经营的退伍军人返回当地谋求稳定的就业,正是他们服务贡献社会,实现个人价值,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主要途径。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开发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我国的新兴工业化领先的开发区,高级商务环境的演示区,大规模创业和创新的集群区,开放经济制度创新的先驱领域在吸收就业和促进企业家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载体平台作用。 引导开发区支持退伍军人的就业和创业,不仅有利于拓宽退伍军人的独立就业渠道,而且在开发区优惠政策的支持下,有助于退伍军人提高就业和创业的质量和水平。 。

记者:《意见》的政策取向是什么?

答:一是保证优先和优惠待遇。 指导各方保护退伍军人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在普遍基础上享有优惠待遇”。

二是注重保持公平。市场定期维护就业政策在相对公平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退休的军事人员被雇用和创业。

第三是坚持因地制宜。 考虑到各地的发展差异,《意见》提出,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

记者:《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共分四章十三条,主要涉及扶持政策的实施,积极促进就业,优化创业环境,加强服务管理等等

第一章执行扶持政策,主要强调各方必须确保实施现有的优惠待遇,并就业保障政策。

第二章旨在积极促进就业相关范围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发布,加强开发区地方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就业信息共享。

第三章优化创业服务,建议指导和鼓励政府,社会组织等增加对退伍军人创业的优惠待遇和财政支持。

第四章加强了服务管理,并建议开发区为创业的退伍军人提供支持服务,优先服务和完整性管理。

(来源:新华社)

(负责人:DF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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