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的“ 28岁流放生活案”。 2月8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此案已由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原告姚策方获得了超过一百万的赔偿。
法院不支持郭希宽,杜心芝,姚策的上诉,维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原判,赔偿郭希宽,杜心芝20万元精神损失和姚策。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
支持姚Ce的上诉请求,并支持姚Ce的上诉请求。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共计60万元,并驳回了姚策的其他上诉请求。 。
姚Ce的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姚Ce的妻子和亲生父母都不敢离开,因为姚Ce的生命随时处于危险之中。 这次宣判了这句话,一家人安排了姚策的姑姑和叔叔参加。
“目前尚无治疗计划,他的痛苦每天比死亡还糟。” 关于姚Ce的身体状况,姚Ce的母亲杜欣芝介绍说,癌细胞现在已经转移到骨骼,肺和淋巴中,而α-甲胎蛋白(肝癌细胞的标志物)已达到最高价值。
根据记者先前的报道,江西青年姚策于2020年2月被确诊患有癌症。他的母亲徐敏想“割肝救儿子”,却发现她在医院里带错了孩子。她生了。 他的亲生儿子实际上与河南的杜新志住在一起。 郭伟揭露了“ 28年错误生活”的秘密。
在与法院协商无果后,双方都走上了法律诉讼之路。 2020年12月7日,宣布了“ 28年不正确的生活改变案”的一审宣告。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赔偿原告姚策,郭锡宽,杜新芝76万元。 后来,姚策,杜新志和郭希宽提出上诉。
贾尚绪实习生
文/北京北青头条记者朱建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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