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非本地员工过年留在天津,天津指导公司发放“留红包” _李惠廷

原标题:鼓励非本地员工过年留在天津,天津指导企业发放“留红包”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慧婷正在介绍“迎新年,送温暖,稳定工作”专项行动张道正摄

中国新闻社,天津,2月7日(记者张道正)7月7日在第157届天津市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慧婷,介绍了“新年在”送温暖,稳定工作和留住职工的特殊行动”中,声明说,为了鼓励和引导天津的非本地员工过年留在天津,公司将通过发放红包以留住,提高就餐标准和安排特殊活动,引导非本地雇员留下来,享受假期并稳定工作。

该特别行动是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技术局,民政局,交通委员会,市扶贫办,市工会联合会联合组织的。和市妇女联合会。 它将于1月21日至3月31日在城市举行。在此范围内进行。 目的是确保重点企业和其他具有有用劳动力需求的公司能够享受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 确保各类人员,特别是重点救助对象能够享受各种公共就业服务,使农民工可以留在天津过年。

李慧婷介绍,采取特殊行动的主要措施有四个:一是传递温暖和关注。 第二是保持强有力的政策; 三是稳定生产,留住职工。 第四是留住优质服务的人才。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春节期间支持天津市外来人员稳定就业的办法》,提出了一系列硬性建议。春节期间采取措施引导非本地员工留在天津稳定就业。

“对本市所有发行红包,安排外地员工休假的企业,根据其在天津市外省市的注册员工人数,按本标准执行。每人300元,采用“先发后补”的方式,企业一次性获得稳定的就业补贴,鼓励企业多拨资金提高支付标准。 李慧婷说,春节期间参加天津市就业实习的外省市居民,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补助,一次一次性发放学徒生活津贴。天津将给予。

李会廷在回答“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问题时指出,安排外省市职工来天津度假的各类企业,可以申报一次性稳定。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用工补贴:一是1月17日至2月28日,公司外省市职工没有离开天津。 第二是公司为2021年1月和2月在天津其他省市居住的员工支付基本养老金。 ,医疗,工伤,失业和分娩五种社会保险费; 第三,公司向在天津其他省市注册的员工发放了每人不少于300元的“滞留红包”。

“目前,天津正在开展一项特殊的冬季运动,以消除未付工资,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及时接受申请,保证依法为雇员,特别是农民工支付工资和加班待遇,并确保员工准时领取全薪,并放心。 李慧婷说,下一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做好各项工作。 (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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