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首次公开募股前的12个月内锁定了三年

原标题:首次公开募股前12个月,股东锁定三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部副主任吴念文2月5日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南”),代表股东惊喜持股IPO混乱(例如多层嵌套)加强了监管。 其中,很明显,在提交申请之前的12个月内投资股票的新股东必须锁定36个月。

回应最近关于培养机构的提议投资倡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发言人高立表示,证监会将进行投融资改革,一是简化基金的注册机制,提供股权资金供应质量; 二是继续优化中长期基金的市场进入环境,提高股票型基金的投资比例。

高立表示,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规定》。管理该系统的修订内容,一是实施新有价证券该法规定,第二是压缩上市公司主体,防止内幕交易。责任,三是加强股票交易就内幕交易的预防和控制责任而言,第四是明确中介机构的合作义务。

高丽说,她已经关注了相关信息,当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也收到了相关报告。 它已安排核实举报的事项,并要求有关机构进行内部自查。 后续情况将继续得到跟进。 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的精神。规划全面部署,坚决落实“零容忍”工作政策,依法严查首都市场欺诈,欺诈和其他恶性侵犯行为,有效增加违法行为成本,加强执法威慑力,塑造良好的市场生态。

(来源:公共证券新闻)

(负责人:DF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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