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建立可转债程序交易报告机制,促进可转债市场健康发展

原标题: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可转债程序交易报告机制,促进可转债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证券报(记者黄玲玲)2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关于可转债公司程序性交易报告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这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贯彻新《证券法》的要求,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的程序性交易管理,促进证券交易的重要措施。可转换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到2020年,一些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将大幅波动,引起市场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其中,部分投资者采用程序交易,交易量达到一定规模。 2020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了贯彻《办法》的要求,加强可转债程序交易的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真研究并征求了部分成员的意见。 ,制定并发布《通知》,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是提高市场主体合规意识,促进可转换债券程序性交易规范化发展的核心。

《通知》明确了可转换债券程序交易报告管理的有关要求。 首先是规定程序交易投资者的范围,包括会员客户,会员以及直接使用交易单位进行交易的投资者,例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机构。 二是澄清报告方法。 会员客户应向接受其交易委托的会员报告。 会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会员和其他机构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三是规定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投资者身份,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交易策略和交易软件等信息。 第四是要求投资者确保所报告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深交所可以根据自我调节的需要,采取现场和异地的方式对转债程序报告进行监督检查。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建立可转换债券程序交易报告机制将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和监管准确性。 程序性交易报告机制是第一个测试可转换债券的机制,可为以后在市场上实施相关实践积累可观的经验。 下一步,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部署要求,积极督促所有市场参与者严格执行《通知》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有关工作,认真管理可转债程序性交易报告,加强可转债程序化交易监管将有效维护可转债市场的交易秩序,确保可转债市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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