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券法|内幕信息|证监会_新浪科技_新浪网


原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内部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本报2月5日的新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高立表示,为了实施将于2020年3月1日生效的新《证券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提交,加强了对内幕交易的综合防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8日修订了《关于建立上市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征求了公众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证券登记制度》。现已发行并实施的《上市公司内部人员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登记管理制度”)。

高黎表示,对“注册管理系统”的主要修改如下:首先,实施新的《证券法》。 根据新的《证券法》,进一步明确了内部人员和内部人员信息的定义和范围。 二是巩固上市公司预防和控制内幕交易的主要责任。 规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要求上市公司根据重大事项的变化,及时补充并提供有关内幕信息的内幕信息和有关重要事项进展的备忘录。 第三是加强证券交易所在预防和控制内幕交易中的责任。 授权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幕文件备案涉及的主要事项的范围,填充人员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以及准备上市的具体要求作出具体规定。重大事项备忘录和填写内容; 同时,还要求证券交易所提供内幕信息等信息,并及时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享重大事项进展备忘录。 第四是明确中介机构的合作义务。 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应协助上市公司及时就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提供内幕信息和备忘,并按照有关业务守则的规定核实有关信息。

高立指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贯彻“建立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不断完善内幕交易防控机制,严厉打击内幕交易。依法进行内幕交易,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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