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泛滥”进入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北京和上海相继发布新规定,要求银行进行整顿。 利率_Sina.com


原标题:商业贷款“漂”进股市和房地产市场

“银行贷款可以直接转入个人帐户,资金的具体用途将不予调查。” 最近,关于经营性贷款流入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消息不断涌现。 《中国证券报》的记者发现,只要出借人以出借人的名义拥有一家公司并且拥有可以抵押的资产,他就可以通过该公司的经营申请贷款。

此外,担保公司还将向贷方承诺,即使将商业贷款用于购买资金,股票或房屋,也无需担心。 该公司将帮助贷方完成流程,并确保银行无证。

●本报记者张军金一丹

 银行主动“进攻”

日前,《中国证券报》记者遇到孙先生(化名),在调查中成功获得了500万元的经营贷款。

孙先生的公司位于朝阳区的一栋办公楼内,这是他向公司申请经营贷款的公司。 在办公室,他给了记者一份合同。 “ 2019年下半年,我用这家公司和这份合同申请了500万元的贷款。”

孙先生向记者介绍了他的贷款程序。 “ 2019年下半年,我需要向一家供应商支付100万元,但由于资金短缺,所以我向银行申请了经营贷款。当时,我接受了这份合同和公司的原始经营状况。资金流向银行申请经营贷款,同时我在北京抵押了一处价值1000万元的物业,获得了500万元的贷款额度,为了获得400万元的另一笔贷款额,与供应商就供应合同进行谈判,金额从1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银行在审查了我公司的信息和项目合同后,将贷款转入了供应商指定的个人帐户,而不是其他公司的帐户然后,我用正常的购买价支付了100万元,然后供应商将剩余的资金转给了我,之后,我用这笔钱在另一个地方购买了房地产。”

他对记者说:“实际上,银行最初给我的利率约为5%,然后降至4.6%至4.7%。 利率每年更改一次,利息每月偿还。 贷款期限为5年,到期还款。 主要。”

孙先生告诉记者,“贷款获得批准后,这笔钱将被转移到另一家公司指定的人的个人账户中,银行将不再继续使用这笔资金。”业内人士说。该帐户无法有效地转移到个人帐户。监督下,财务风险更大。

谈到这一点,孙先生感到非常自豪:“我所提供的个人商业贷款都被银行带到了门口。” 他认为,“银行很乐意进行这项贷款交易。”

孙先生离任前,还用“谨慎的话”“传递”了记者的“经验”,“商业贷款必须有抵押和商业合同,但商业合同只是贷款成功的一部分。检查了过去六个月的情况,但这只是为了确认公司是否正常运营,并且没有仔细检查公司的业务流程。”

在调查过程中,《中国证券报》的记者还发现,一些担保公司在此次交易中扮演了金融经纪人的角色。

几天前,记者的计算机收到了与某个营业贷款担保公司有关的弹出消息。 在得知该公司是一家经营贷款担保公司之后,记者和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商定了开会时间。

2月4日,记者来到北京丰台区的一幢办公楼,他已经同意了该工作人员的意见。 这位工作人员在担保公司办公室告诉记者,我们可以为个人商业抵押贷款提供帮助,该抵押贷款可以用于任何目的,可以用于购买资金,股票或房屋。 目前的利率约为4%。 总体资格越高,利率越低。 我们还可以帮助您进行流程,以确保银行无证。 贷款资金可以直接转入个人帐户。

  套利空间成为“漂白”力量

商业贷款流入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并不少见。 这也是监管机构进行了严格调查的一个方面,许多银行为此受到了惩罚。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什么不能一再禁止它? “信贷方的审查和动机不足。 近年来,实体经济的增长速度较慢,其收入前景远不及房地产。 经营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 银行并不担心其还款能力。 此外,该国的金融机构还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在这种背景下,经营性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与房地产部门的贷款利率相比,这产生了套利机会,这进一步刺激了信贷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苏宁金融学院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根据中央银行的数据,在一月份,一年期LPR报价为3.85%,五年期LPR报价为4.65%,这两个价格均为“连续九个水平”。 几天前,一些媒体报道说,一些地区最近提高了抵押贷款利率。 例如,广东河源市大多数国有银行的首套房利率已升至6%以上。

  民生银行王景文研究员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说,银行在风险控制管理的要求下,要求房地产抵押贷款,无论是作为第一还款来源还是第二种还款来源,银行都对房地产有利。 “对于银行来说,如果贷款公司的管理不善导致破产,那么银行可以拍卖其房地产,并且该银行的贷款额低于房地产的实际价值,因此银行没有损失。”

如何预防类似现象? 招商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学院兼职研究员董锡苗认为:“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应严格限制发行经营性贷款的期限至5年以内。门槛和加强贷款管理。 还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的使用证明。 对于三十万元以上的贷款,应当严格执行委托付款的规定,并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以供合同使用,以减少被盗用的风险。”

董锡苗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说,要实现有效治理,“应修订有关制度和措施,将虚拟贷款用途和信贷资金挪用纳入信用调查制度,增加借款人违法成本,遏制违法行为。个人消费信贷资金来源。 流入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等。同时,金融机构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建立灰名单,黑名单和其他系统。”

陶进认为,短期内有必要重点监管银行的贷款业务,甚至要大大加强对银行业非法贷款的处罚。 从长远来看,有必要通过法律法规澄清违规甚至违规的标准,并通过明确的法规指导对特定业务的监管。

银行提高了利率

近来,市场操作性贷款流入股市和房地产市场的消息不断,北京和上海相继采取了“大动作”。

北京市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局最近要求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银行对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商业贷款的合规性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重点是是否存在任何问题。信贷审批不力和委托付款管理不善,贷款后管理不足等情况导致诸如消费贷款和经营贷款资金被用于违规购房等问题,银行必须立即纠正问题发现并加强内部问责制。

1月29日晚,上海市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对个人住房信贷的管理,并对上海市辖区内商业银行​​的住房信贷管理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将对消费贷款,商业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的自查,并将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将自查和整改报告提交给上海银行和保险监督管理局。

在“大动作”下,北京的一些银行提高了利率。 《中国证券报》的记者走访了北京的多家银行。 一家股票银行的客户经理说,该银行已将5年期经营贷款的利率小幅提高了0.1%。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客户经理说,几天前,他的银行将10年期贷款利率提高了0.3%。 一家贷款中介机构的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除了提高营业贷款利率外,一些银行还提高了贷款申请标准。

严格检查信贷资金和个人业务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的情况。 上海市和北京银监会再次要求银行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加强对信贷资金使用的控制,加强使用警告,并明确提出要改进对使用情况的发现和拦截。信贷资金,这也符合早期实施的“两条红线”政策。”民生银行研究院宏观分析师赵金新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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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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