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因未戴口罩被处以最高1000罚款
薛雪莎
福建省近日发布了《饮食从业人员戴口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条例》实施的第一天,厦门就发行了第一张“不戴口罩”票。
《条例》要求从事与直接进口食品接触的食品的加工,生产和分配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工作时应戴好口罩。 餐饮业务的主体应为单位雇员提供监督。应当监督口罩的佩戴,并将这些规定张贴或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眼位置。
上述《规定》表明,就餐人员发现职工没有戴口罩的,可以要求改正或者向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员工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个体工商户罚款五十元,对其他餐饮经营单位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该《规定》将于2021年2月1日生效。该文件(www.thepaper.cn)注意到,该规定实施的第一天,厦门就发出了“不戴口罩”的第一张票。
根据厦门网2月2日早些时候的报道,1月1日上午,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局联前市场监督处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大多数餐饮服务单位都能够遵守规定。 做好防疫工作。 但是,检查还发现,仍有一些商业家庭幸运地戴上了不规则甚至不戴口罩。 执法人员当场向9家未执行《条例》的餐饮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
根据上述报告,执法人员于1日下午再次“回头”检查了9家餐饮企业,发现仍有1家餐饮企业的员工没有按要求戴口罩。 执法人员立即利用执法记录员整理证据,并当场采取简单的处罚程序,对饮食经营者处以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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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健